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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4-19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53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西双版纳州司法局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8万元,比上年相比持平,预算费用主要用于因公出境的培训费、差旅费等 。与上年持平的原因主要是无法预测下年度有无因公出国,按可能有因公出国的情况来做预算,以便下年出国无经费有保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 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运行费20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下降23.08 %,主要用于车辆的修理费、保险费、燃油费等。购置费无增减是因为我部门无需增加车辆,运行费较上年减少是因为我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车辆运行经费的支出,做到只减不增。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我部门公务接待预算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以及省内外同系统单位和两县一市相关单位人员的接待费用。无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接待人数和次数,以及严格接待标准,努力控制不增不减。
附表:西双版纳州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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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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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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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2016年预算数 |
2017年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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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9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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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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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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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6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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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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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费 |
26 |
20 |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