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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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9815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正式挂牌成立。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司法局,承担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州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承担全面依法治州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州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草案、州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州政府规章的届时、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省有关部门和州人大常委会征求州政府意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单行条例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联系西双版纳监狱。管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拟定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州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局信息化建设。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统筹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服务保障作用进一步彰显

1)统筹开展全面依法治州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统筹推进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工作。开展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景洪市、勐腊县创建工作有序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共走访运输企业和群众2万余人次,发放宣传问卷1.6万余份,评查执法案卷2754卷,全州开展专项整治实地督导检查171次、开展实地督察81次。共收到问题线索1303件,均已核查处理。

2)持续推进政府立法工作。健全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行政立法体制进一步健全。根据2023年州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2023年州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间节点要求,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协同州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员会开展废止《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订《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资源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议案的审议工作。

3)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一是持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二是持续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加快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整合乡镇(街道)的执法职责、力量和资源,34个乡镇(街道)均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各州级部门、各县(市)优化完善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文件,组织415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部门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3批次,州、县()、乡镇(街道)三级行政执法部门2764人次参加,通过率61.3%四是完善监管措施,编制减免责清单、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网上考试,持续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4)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普遍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出台配套制度,统一办案标准,优化办案流程。全州新收行政复议申请312件,受理235件(含结转15件),受理率75.32%审结199件,审结率84.68%,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公信力都明显增强。持续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工作,进一步强化应诉职责,严格监督依法依规应诉,制定考核评价机制等工作举措,进一步扩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覆盖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16件,应诉率99.03%,同比增长34.5%

2.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力不断提升

1)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以投放精准、管理有序、高能集聚为目标,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完善州、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33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及291个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全州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相关工作单位、部门配置云岭法务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62台,乡村法治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257台。

2)持续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模式,加强军人军属、农民工、老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82件(民事233件、刑事1249件),其中涉及妇女158件、残疾人12件、农民359件、老年人16件、未成年人217件。

3)持续拓展公证法律服务范围。规范有序推进我州公证机构建设发展,以制度供给增强公证行业的吸引力、从业人员内生动力,有效促进了我州公证行业的健康发展。目前,全州公证机构做到执业规范、业务拓展、服务高质高效,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6899件,无错证、假证。                                

4)持续提升司法鉴定机构监管水平。着力提升司法鉴定监管水平,推动全州司法鉴定机构实现执业场所、实验室建设、制度建设、执业活动、内部管理五规范,推进我州司法鉴定机构向高资质、高水平的方向发展,强化司法鉴定公益属性,加强司法鉴定执业监管。2023以来共办理司法鉴定2796件,法院采信率100%。

5)持续深化律师行业服务效能。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抓实律所规范化建设,全州执业律师279名,律师事务所31家。2023,全州律师办理各类案件7971件。深入开展律师参与法律顾问工作,60名律师担任172个村(局)法律顾问。持续推动律师参与公益服务。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党政机关在应设尽设的基础上现有公职律师60名,较去年同期增加14,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22家已设立公职律师;州级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已建立公职律师统筹调配使用机制,实现全覆盖;全州各县统筹覆盖率超60%。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务培训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与老挝唯真律师事务所达成了合作协议。圆满完成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报考700人,主客观题通过86人。

6)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扎实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切实减少企业和群众在办事过程中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公布《西双版纳州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三批)14项。全州使用告知承诺办理事项95969件。二是公布《关于印发取消、保留和容缺审批事项清单(第一批)》,决定取消证明事项9项,保留338项,容缺审批事项34项。三是完善监管措施,依法合理编制减免责清单。公布《西双版纳州行政正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161、从轻处罚事项清单203、减轻处罚事项清单54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4。贯彻落实云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增效23条措施扎实开展涉企案件大评查和监管执法专项行动。

3.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法治社会根基进一步夯实

1)基层治理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制度,指导制定《西双版纳州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西双版纳州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法定职权。将法治元素融入乡镇(街道)乡村振兴特色小镇”“绿美行动中,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全州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村”6个、云南省民主法治村(社区)”15个、西双版纳州民主法治村(社区)”49个,实现民主法治村三级创建全覆盖。

2八五普法规划质效明显。抓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运用五用工作法少数民族节庆”“法治宣传边关行等活动为契机,以赶摆”“赞哈等传统文化形式和普法小摊”“流动法律诊所”“法治游园等创新方式,开展精准普法,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打造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广场、法治文化墙等一系列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新阵地。年内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0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3万余册,提供法律咨询4300余人次,受教群众数十万人次。发挥普法新媒体作用,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发布普法热点、以案释法、短视频等信息3000条,制作《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各类普法原创视频30余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获得2023普法强基全民守法暨云南省第四届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大赛优秀组织奖。

3)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日趋精进。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全州建立34个乡镇(街道)调委会、318个村(居)调委会以及33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实现调解组织全覆盖。加强个人调解室建设,培育出王志坤个人调解室等一批品牌调解室。加强企业、商会等调解组织建设,推动金融、地产等涉企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引导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年内全州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9792件,调解成功9700件,调解成功率99.06%,调解协议涉及金额4.89亿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办公室

2.立法科

3.行政复议和应诉一科

4.行政复议和应诉二科

5.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6.戒毒工作指导科

7.普法和依法治理科

8.社区矫正管理科

9.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10.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11.律师工作管理科

另设:

1.政治部

2.州委依法治州办秘书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

年末其他人员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6006186.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52186.58元,占总收入的99.0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4000.00元,占总收入的0.9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339428.58元,增长17.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39428.58元,增长17.31%;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职工晋级晋档、社保及公积金缴费基数调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收入增加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6009186.58元。其中:基本支出11910794.15元,占总支出的74.40%;项目支出4098392.43元,占总支出的25.6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21559.94元,增长16.9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92220.53元,增长6.17%;项目支出增加1629339.41元,增长65.99%;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职工晋级晋档、社保及公积金缴费基数调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10794.1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095739.16元,占基本支出的93.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5054.99元,占基本支出的6.84%。人均日常公用经费17341.6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98392.4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2023年非涉密项目5个,支出452842.80元,其余为涉密项目支出。2023年非涉密项目具体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普法宣传工作经费

2023年度普法宣传工作经费支出199997.80元,用于印刷普法宣传资料59999.80元、委托报社开设法治宣传专栏50000.00元、新媒体账号运维费30000.00元、制作更新法治文化阵地宣传栏59998.00元。在妇女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傣历新年节、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国际禁毒日、世界人口日、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利用嘎汤帕节、特懋克节、傣历新年节、盘王节等民族节庆,用民族语言、民族文化、民族文字开展普法活动,依托在线学法考法平台组织全州国家工作人员开展法律学习。持续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普法宣传;深化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编印法治宣传资料;大力推进城乡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2.人民监督员工作项目经费

2023年度人民监督员工作项目经费支出25445.00元,用于订购人民监督员能力提升专业学习用书10800.00元、人民监督员履职劳务12000.00元、人民监督员初任培训2645.00元。通过培训,提升人民监督员业务能力。按照规定抽选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履职活动,加强检察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人民监督员参加的相关监督履职活动提供保障。

3.法律援助工作经费

2023年度法律援助工作经费支出55300.00元,用于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值班劳务费55300.00元。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指派律师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各类法律服务工作站、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及其他场所参与法律咨询。

4.2023年省级司法专项资金

2023年度省级司法专项资金支出18100.00元,用于法律援助办案劳务费18100.00元。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指派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和法律援助机构专职人员办理民事、刑事、行政法律援助及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指派办理各类法律援助事项后给予法律援助补贴。

5.上海松江区司法局与版纳州司法局协作工作项目经费

2023年度上海松江区司法局与版纳州司法局协作工作项目经费支出154000.00元,用于培训费154000.00元。2023年内上海松江区拨付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154000.00元对口帮扶资金,用于行政执法暨法治建设业务专题培训。单位组织部分行政执法暨法治建设业务工作人员上海开展了为期7天的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业务骨干人员四个意识,始终做到两个维护,把党对行政执法和法治政府建设等要求落实到依法行政当中,不断提高全州依法行政水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52186.58,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2%。与上年相比增加2339428.58元,增长17.31%,主要原因是职工晋级晋档、社保及公积金缴费基数调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12627884.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6%本部门属政法部门,大部分支出均在公共安全(类)中反映,主要用于发放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奖金、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开展司法行政业务工作项目如普法宣传、法治建设、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各种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81351.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单位配套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02402.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9%主要用于机关人员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405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122865.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决算为115465.9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98%,完成年初预算的64.1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74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02%,完成年初预算的37.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4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2865.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决算为115465.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1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7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均为0.00元,近年来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任务,无预算,无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是因为单位认真贯彻厉行节约精神,严控接待陪同人数,严把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是因为单位认真按照公车使用管理规定调度使用公车,高度重视公务用车日常管护和保养,严格费用支出审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4034.03元,下降10.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034.03元,下降10.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接待审批,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22年、2023年决算数均为0.00元,近年来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任务,无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是因为单位认真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14034.03元,主要是单位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2023年公务用车修理费较上年减少。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无预算,无支出。

2.购置车辆0辆。2023我单位无车辆购置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基层司法业务、法律援助、法治建设等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方面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全省司法系统业务检查调研交流等工作发生的接待,以及州内两县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往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境)外公务接待任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5054.99元,比上年增加69153.01元,增长9.27%增长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实有人员较上年增加4人,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62026.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7.61%;水费支出4326.4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0.53%;电费支出53221.41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6.53%;物业管理费支出55657.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6.83%;维修()费支出5549.5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0.68%;租赁费支出12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公务接待费支出74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91%委托业务费支出22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2.70%;工会经费支出116323.68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14.27%;福利费支出1056.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0.13%;其他交通费用支出4611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56.5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395.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1.77%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资产总额24615396.95元,其中,流动资产21715.30元,固定资产20396680.6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190871.25元(净值),其他资产6129.7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65798.7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24048.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655.0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1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505.0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18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18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部分涉密项目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018031501111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2405231118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