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9-26

监督索引号5328001803150100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98151日西双版纳州司法局正式挂牌成立。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司法局,承担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州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承担全面依法治州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州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草案、州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州政府规章的届时、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省有关部门和州人大常委会征求州政府意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单行条例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联系西双版纳监狱。管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拟定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州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局信息化建设。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

以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州工作为统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法治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不断提升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一是围绕一城两区建设,制定十四五时期法治西双版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和八五普法规划4个法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二是积极开展景洪市、勐腊县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县市工作,稳步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三是持续推进地方民族立法工作。制定《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颁布实施乡村清洁条例,推进民族教育条例(修订草案)、森林资源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等起草工作,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立法调研和民族法规清理工作。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西双版纳州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共有92项,涉及3县(市)政府和13个行政执法部门。截至目前,全州各级各部门办理告知事项承诺事项18155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全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2373人参考,通过率43.2%,连续三年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了明显改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部门自评400件,集中评查100件,抽查优秀率为89%,办案质量逐年提高。五是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州、县(市)二级92个部门制定抽查计划486个,实现跨部门联合检查事项全覆盖。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工作力度,全州归集双公示数量23.53万条。六是深化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州级加大督导检查,指导各县(市)有序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规范化建设,设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完善行政复议场所硬件建设,32个乡镇司法所加挂行政复议代办点牌子,充实专业化行政复议队伍,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升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截至目前,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3件,立案受理125件,立案率为72%,办结98件,结案率78%;行政诉讼案件20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65%,行政复议机构出庭应诉率为100%

2.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深化

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深化民法典学习宣传,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在全州组织开展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普法活动200余场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资料6万份,受教育人数6万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80余人次。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法律七进+N”活动为载体,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原则,结合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节点,创新后备箱普法、流动普法宣传车、喇叭广播双语普法等模式,开展各类法治宣传130余场次,发放普法材料2.5万份,解答法律咨询600余人次,接受教育群众15万人次。

加强村寨阵地式法治宣传设施使用,为乡村群众营造出门有法、抬头见法、知法守法、办事循法的良好法治文化氛围,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开展全国、省级、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推荐工作,推荐申报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个、省级5个,命名州级9个。有序推进25个沿边村法治文化阵地和9个村(社区)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年内可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完成1663法律明白人的遴选工作,有序开展全州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目前培训法律明白人”918名。勐海县布朗山乡班章村挂牌成立西双版纳州首个法治进村服务站勐景来村普法教育实践基地”“打洛口岸法治文化长廊普法教育实践基地,荣获首批云南省边防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称号。

3.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推进

紧紧围绕打造线上、线下便捷高效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加强1个州级、3个县(市)级、32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273个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便民利民措施、各级法律服务中心功能区,配置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319台,建立6律所+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全州共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294件(刑事802件、民事492件),提供法律咨询3350余人次,为受援群众挽回及避免经济损失491.43万元;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014件,完成司法鉴定委托事项3338件。全州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6919件,担任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法律顾问414家,14家律师事务所56名律师担任205个村(居)委会的法律顾问。

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西双版纳州司法行政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西双版纳州公共法律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持续开展一对一法律帮扶和送法进企业活动,在全州首次组织开展涉外法律服务专题讲座,切实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4.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加强

建立了州、县(市)、乡镇(街道)、村(居)、组五级联动调处机制,实现了调解组织网络的全覆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主渠道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州现有406个人民调解组织和2753名人民调解员。截至目前,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3968件,调解成功3890件,成功率为98%,调解协议涉及金额2.07亿元。受理法院委派案件3557件,调解成功832件,涉及当事人1992人,金额1.04亿元。积极参与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化解10件疑难复杂信访案件。

5.场所管理安全规范

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的管理原则,开展收治、解戒、减(延)期、奖惩、所外就医、变更等工作中,依法依规履职,规范戒毒执法行为。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管理精细化建设,狠抓各项安全制度措施落实,连续23年实现安全生产,连续20年实现场所稳定。

6.疫情防控扎实有效

在确保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同时,以强制隔离戒毒所、边境司法所为重点,积极服务一城两区建设和全州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年内派出志愿者900余人次,参与网格责任区值守、强边固防值守、宣传教育、入户排查、环境整治、卫生消杀、核酸采样、信息录入等工作,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督导检查机制,全面压紧压实责任,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7.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从严把好思想政治教育、廉洁从政从业“两个关口”,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第一重要任务,通过党委扩大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体干部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引领全局、职工干部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坚定“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加强全局党员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坚决保持政治定力,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加强警示教育工作、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从严干部监督管理,强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聚焦“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目标,紧盯本单位工作职责和年度任务,通过细化创建举措,完善工作机制,拓展活动载体,成功创建为“西双版纳州直机关创建模范机关示范单位”,司法行政工作质效得到切实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办公室

2.立法科

3.行政复议和应诉一科

4.行政复议和应诉二科

5.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6.戒毒工作指导科

7.普法和依法治理科

8.社区矫正管理科

9.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10.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11.律师工作管理科

另设:

1.政治部

2.州委依法治州办秘书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3,666,758.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12,758.00元,占总收入的98.8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4,000.00元,占总收入的1.1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70,005.87元,增长2.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6,481.86元,增长5.2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306,475.99元,下降66.56%。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职工晋级晋档、社保及公积金缴费基数调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3,687,626.64元。其中:基本支出11,218,573.62元,占总支出的81.96%;项目支出2,469,053.02元,占总支出的18.0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391.77元,下降0.1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1,726.75元,增长2.58%;项目支出减少298,118.52元,下降10.7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21年支出含西双版纳州监狱工作补助经费项目支出168,153.34元及第三强制戒毒局工作补助经费项目支出200,000.00元,2022年无上述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18,573.6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472,671.64元,占基本支出的93.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45,901.98元,占基本支出的6.65%。人均日常公用经费17,346.5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69,053.0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2022年非涉密项目11个,支出1,026,202.85元,其余为涉密项目支出。2022年非涉密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普法宣传工作经费

2022年度普法宣传工作经费支出233,765.00元,用于印刷普法宣传资料60,000.00元、普法栏目剧制作委托业务费8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00.00元、版纳报及法制报专运维费50,000.00元、普法宣传栏制作更新21,765.00元。在妇女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傣历新年节、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国际禁毒日、世界人口日、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利用嘎汤帕节、特懋克节、傣历新年节、盘王节等民族节庆,用民族语言、民族文化、民族文字开展普法活动,依托在线学法考法平台组织全州国家工作人员开展法律学习。持续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普法宣传;深化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编印法治宣传资料;大力推进城乡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2.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培训工作经费

2022年度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培训工作经费支出90,000.00元,用于培训费支出90,000.00元。2022年内举办了一期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培训,参训600人次,培训出勤率为95%,人均培训成本控制在400//天以内。通过培训切实加强全州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3.人民监督员工作项目经费

2022年度人民监督员工作项目经费支出16,237.04元,用于人民监督员履职劳务4,000.00元、人民监督员初任培训12,237.04元。通过培训,提升人民监督员业务能力,按照规定抽选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履职活动,加强检察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对人民监督员参加的相关监督履职活动进行保障。

4.法律援助工作经费

2022年度法律援助工作经费支出45,100.00元,用于法律咨询费45,100.00元。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指派律师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各类法律服务工作站、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及其他场所参与法律咨询。

5.2022年省级司法专项资金

2022年度省级司法专项资金支出15,700.00元,用于法律援助办案劳务费15,700.00元。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指派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和法律援助机构专职人员办理民事、刑事、行政法律援助及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指派办理各类法律援助事项后给予法律援助补贴。

6.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工作经费

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工作经费支出30,000.00元,用于考试端口租赁费2,000.00元、考务人员劳务费26,000.00元、宣传指示牌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元。2022年内举办了一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西双版纳考区客观题考试,共676名考生报名参考,考试分两天两个批次进行,共设置1个考点、9个考场。

 7.社区矫正工作经费

2022年度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支出26,955.00元,用于社区矫正工作差旅费20,235.00元、矫务通租赁费6,720.00元。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组织、协调社区矫正工作,矫正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加强社区矫正执法队伍与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管理人员和有关人员业务培训;研究社区矫正的法律法规政策,探索和实施社区矫正的新方法;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与对外交流。

 8.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经费

2022年度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经费支出102,860.00元,用于考务人员劳务费16,000.00元、培训费62,000.00元、执法宣传资料印刷费2,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60.00元、案卷评查委托业务费20,000.00元。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组织了一次全州行政执法考试,举办了一期全州各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对全州各级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通过工作开展促进规范执法,依法行政。

 9.立法工作项目经费

2022年度立法工作项目经费支出15,000.00元,用于立法专家咨询费15,000.00元。2022年持续推进地方民族立法工作,制定了《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颁布实施乡村清洁条例,推进民族教育条例(修订草案)、森林资源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等起草工作,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立法调研和民族法规清理工作。

 10.行政复议工作专项经费

2022年度行政复议工作专项经费支出296,585.81元,用于行政复议案件法律咨询费37,500.00元、行政复议工作差旅79,253.81元、行政复议案件应诉和代理劳务费80,000.00元、行政复议中心维修等维修(护)费99,832.00元。2022年深化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州级加大督导检查,指导各县(市)有序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规范化建设,设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完善行政复议场所硬件建设,32个乡镇司法所加挂行政复议代办点牌子,充实专业化行政复议队伍,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升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11.上海松江区司法局与版纳州司法局协作工作项目经费

2022年度上海松江区司法局与版纳州司法局协作工作项目经费支出154,000.00元,用于培训费154,000.00元。2022年内上海松江区拨付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154,000.00元对口帮扶资金,用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单位组织全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业务骨干到厦门开展了为期7天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司法行政业务骨干了解、学习、掌握到经济发达城市相关行政复议以及其它司法行政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增强本领,提高见识,强化领导干部履职能力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12,758.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2%。与上年相比增加651,296.86元,增长5.06%,增加主要原因是职工晋级晋档、社保及公积金缴费基数调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650,895.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82%。本部门属政法部门,大部分支出均在公共安全(类)中反映,主要用于发放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奖金、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开展司法行政业务工作项目如普法宣传、法治建设、法律援助、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各种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4,024.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单位配套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44,510.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主要用于机关人员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63,3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3,700.00元,支出决算为136,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9,5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4.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4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4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4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3,700.00元,支出决算为136,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9,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2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2,232.00元,增长19.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2,500.00元,增长21.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8.00元,下降3.5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3辆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均超过13年,车辆老旧,修理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无预算,无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车辆购置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基层司法业务、法律援助、法治建设等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方面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全省司法系统业务检查调研交流等工作发生的接待,以及州内两县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往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境)外公务接待任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5,901.98元,比上年减少57,974.83元,下降7.21%,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支出中的办公费、电费等较上年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3,314.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0.45%;水费支出5,107.2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0.68%;电费支出25,404.11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3.41%;邮电费支出40,626.98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5.45%;物业管理费支出51,5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6.90%;维修()费支出19,979.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2.68%;租赁费支出12,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专用材料费支出5,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0.67%;工会经费支出113,593.44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15.23%;福利费支出1,056.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0.14%;其他交通费用支出442,35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59.3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971.25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3.48%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资产总额36,701,940.18元,其中,流动资产41,775.60元,固定资产31,593,298.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055,105.19元,其他资产11,761.31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1)。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10,459.0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181,641.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24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24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31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5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部分涉密项目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监督索引号53280018031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