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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司法部《关于做好2014年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4)29号】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2-28
解读司法部《关于做好2014年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4)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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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司发[2014]5号,以下简称《通知》),就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农民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工作作出部署。为便于相关职能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好的理解该《通知》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农民工各项工作,现就《通知》和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农民工问题事关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推进,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司法行政工作在加强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方面担负重要职责,具有独特优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刻认识做好服务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性,不断提高服务农民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主要内容 一是认真做好农民工法制宣传工作。加强与农村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广泛开展“法律进企业、进乡村”等活动,在农民工集中流出地和流入地以及用人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探索建立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强化用人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制度,提高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二是认真做好农民工法律服务工作。支持有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设立法律咨询热线,印制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并免费发放,倡导和推进以调解协商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探索引入强制执行公证制度,认真开展农民工专项法律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的休息和薪酬权利。 三是认真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推进临街一层便民服务窗口建设,继续在农民工集中地区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系点建设,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活动,认真做好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的工作,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努力为农民工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 四是认真做好农民工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动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区域和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发展专职化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员队伍和农民工人民调解员,建立健全农民工纠纷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对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宅基地使用、劳动报酬、工伤损害赔偿等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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