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关于对景洪市勐龙镇 法律服务所限期整改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3-10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关于对景洪市勐龙镇

法律服务所限期整改的通知

 

景洪市司法局:

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0年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备案公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州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于202035日到景洪市勐龙镇法律服务所进行年度考核,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管理职能弱化。勐龙镇法律服务所职能定位不准,工作重视不够,主动性不强,机制不健全,缺少凝聚力。

二是制度形同虚设。各项制度建立不及时,执行不到位,缺少约束力,台账记录不清,接案、委派不统一、不集中。

三是财务管理不严。财务监管职能缺位,收费不统一,入账走过场,收支和分配比较混乱。

四是人员各行其是。人员成分复杂,利益交织冲突多,负责人履职不认真,个别人员服从意识差,相互监督相互管理的要求流于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37号、138号规定和《云南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管理办法》《云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管理办法》,州司法局决定暂缓对勐龙镇法律服务所2020年年检备案,责令限期整改三个月。

请你局依据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切实加强对勐龙镇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形成整改报告,并将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告分别于320日及610日前报州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待整改期满,州司法局将组成考核组进行实地考核验收。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

                                2020年3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