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政治部、科信办关于选派信息化专家 赴藏帮助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5-12

司法部政治部、科信办关于选派信息化专家
赴藏帮助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司法部政府网

  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安徽、云南省(区、市)司法厅(局)政治部: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司法部援藏工作精神,加大司法行政系统援藏工作力度,经研究,决定从全国部分省(区、市)司法厅(局)选派信息化专家赴藏帮助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省份及名额

  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安徽、云南等六省(区、市)司法厅(局)各选派1名信息化专家,分三批,每批2人。

  二、 选派条件

  (一) 政治素质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后备干部优先选派。

  (二) 专业素质好。信息化相关专业毕业,长期从事司

  法行政信息化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等工作,了解司法部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三) 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扎

  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三、 选派程序及待遇

  (一)承担选派任务的单位要将选派条件公开,选派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各选派省(区、市)司法厅(局)于6月10日前,完成组织报名和审核工作,并将拟选派人员名单报送司法部政治部、科信办。

  (三)被选派人员按照挂职干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使用,各选派省(区、市)司法厅(局)政治部将有关材料存档备案。

  (四)选派专家援藏期间的工资等有关待遇,比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通字〔2016〕24号通知精神办理。

四、 赴藏工作时间

  第一批选派专家赴藏工作时间为2017年7月1日,在藏工作时间6个月,今后每半年轮换一批。

  五、 组织领导

  (一)此项工作由选派省(区、市)司法厅(局)政治部、信息化部门共同完成,分别对政治条件、专业条件负责,严格审核拟选派人员条件。

  (二)西藏自治区司法厅要主动与选派省(区、市)司法厅(局)对接,做好选派专家的安置工作。要对选派专家进行民族政策等培训,并指派专人负责协调选派专家在西藏期间的相关事宜,妥善安排好选派专家的工作和生活。

  (三)部科信办将对选派的信息化专家进行业务指导,提供技术支持。

  选派信息化专家赴西藏自治区帮助开展信息化建设及运行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时间紧、任务急。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选派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司法部政治部、科信办。

  联系人:政治部地方人事处   章常宁  010-65153617

          科信办运行管理处   朱孔凡  010-65152596

  

  司法部政治部 司法部科信办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