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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双版纳州委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 转发《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关于在全州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9-05-05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
转发《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关于
在全州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
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州委和州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州属各学校,中央、省属驻州各单位:
《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关于在全州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五”普法规划)已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推进依法治州进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自2001年以来,我州顺利实施了“四五”普法规划,法制宣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了较大提高。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全州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这项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我州“五五”普法规划任务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律素养,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要建立健全制度,完成机制,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全州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各市县、各部门、各行业要结合实际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做到学用结合,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维护边疆稳定、民族团结,构建平安和谐西双版纳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
200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