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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关于购买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评查服务的公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7-25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关于购买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评查服务的公告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拟购买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评查服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购买2025年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评查法律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B0702,评估和评价服务。
(二)购买主体:西双版纳州司法局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预算安排5万元,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总价。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承接主体指定的工作团队必须由执业年限在五年以上且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的律师带领,并配备相应的辅助人员;
(三)有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经验的团队优先;
(四)须服从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工作管理制度并按要求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服务内容
按照《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内容和评分标准》要求,深入查找案件受理、审理程序、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决定履行、案件归档、平台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出具评查报告。同时,根据评查结果,撰写不少于10篇典型案例,包括正面案例和负面案例。评查案件总数在100件以内(含100件),具体以实际抽查结果为准。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10日(工作日)内完成评查相关工作。
五、综合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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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评分 内容 |
评分细则 |
分值 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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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分(60分) |
综合评价 |
根据供应商综合实力、响应文件对报价文件的响应程度,由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分: 1.实力强、服务能力佳、响应文件制作科学规范的,得15-20 分; 2.实力、服务能力、响应文件制作较好的,得 9-14分; 3.实力、服务能力、响应文件制作一般的,得1-8 分。 |
0-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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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实力 |
根据供应商的人员配备、服务经验的积累、业主评价等,由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分: 1.人员配备充足合理、服务经验积累多、服务能力佳、业主评价优秀的得15-20 分; 2.人员配备充足、服务经验积累较多、业主评价较好的得9-14分; 3.人员配备基本充足、服务经验积累一般、业主评价一般的得1-8 分。 4.未提供不得分。 |
0-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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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人员实力 |
根据供应商拟派人员具备条件: 1.拟派人员律师执业年限在2年的每人加2分,执业年限在3年及以上的每人加4分,最高得8分。 2.拟派人员的学历高于报价文件需求的,每人加2分,最高得4分。 3.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述拟派人员具有州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法律服务工作业绩的,每人具有以上业绩得4分,最高8分。 4.本项满分20分。 注: 1.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响应文件中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评委会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3.执业年限计算:从报价之日向前追溯,每满12个月计1年,不足12个月的部分不计为1年。 4.第3项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完整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派遣人员姓名等,须另附业主单位证明。 |
0-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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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分 (25分) |
供应商 荣誉 |
1.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获得司法部或中华律师协会综合性表彰的每项得8分,单项表彰每项得5分; 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获得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或省级律师协会综合性表彰的每项3分,单项表彰的每项得2分; 3.本项满15分。 注:(1)以获奖时间为准。 (2)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 不得分。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
0-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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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业绩 |
1.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州级及以上政府法律顾问购买服务业绩的得5分; 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行政类法律顾问购买服务业绩的,每具有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 3.本项满10分。 注:以上业绩包含服务已完成和正在服务的项目,同一业绩不累计得分以最高分计,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完整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合同中如无法体现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对象等,须另附业主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
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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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分(15分) |
满足公告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得15分(如最低投标价格出现相同的则均得满分),满足磋商公告要求且磋商价格第二低的得13分,以此类推。本项最低分0分。超过项目上限不得分,并取消比选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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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截至2025年8月1日18:00前(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接受。
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度假区傍山二路(西双版纳州司法局三楼行政复议和应诉二科)
七、响应文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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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料名称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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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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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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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报价响应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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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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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人员配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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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服务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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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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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玉老师,联系电话:0691—2120203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