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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有序恢复现场探访的通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1-20
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工作要求和《云南省戒毒管理局关于有序恢复现场探访的通告》规定,回应社会关切,经所党委研究,决定有序恢复戒毒人员现场探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探访时间
定于2月1日起,有序恢复戒毒人员现场探访。具体探访时间:每周三,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具体探访安排以所务公开信息为准,咨询电话:0691-2192225。
二、探访人员
戒毒人员亲属和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强制隔离戒毒所探访规定申请探访,每次探访人数不超过3人。
三、探访办理
探访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护照),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单位介绍信等能够证明与被探访人关系的证件,到强制隔离戒毒所探访中心办理手续。
四、探访须知
(一)探访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个人防护并自觉遵守强制隔离戒毒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下到探访中心办理手续。
(二)探访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探访现场管理规定,配合警察、现场工作人员的检查和管理。
(三)恢复现场探访后,远程视频探访仍然保持开通。探访人员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申请现场探访或远程视频探访。
西双版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