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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 服务工作者“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情况通报
来源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2-08
关于开展2022年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
服务工作者“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
情况通报
根据工作安排,州司法局江勇副局长带领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于2022年10月27日对景洪市文士法律服务所、允景洪街道法律服务所、嘎洒街道法律服务所进行了实地检查。现将“双随机、一公开”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37号、138号规定和《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基层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采取听取汇报、对表台账、实地查看等方式,从“设施建设、所务管理、队伍建设、制度落实”等方面,对3个法律服务所的日常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结果
好的方面:文士、嘎洒街道2个法律服务所设施较为齐备、办公条件成熟、人员管理到位,团结干事氛围浓厚,参与诉前委派调解工作积极性高,成效较为明显。
存在问题:
(一)景洪市文士法律服务所:1.制度落实不到位,痕迹资料不全,每月1次学习制度未坚持;2.卷宗归档整理不及时;3.结案登记表不规范,案号不齐全;4.未制定案件监督抽查计划和比例,监督覆盖率不够;5.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积极性不高。
(二)嘎洒街道法律服务所:1.内控制度未完全建立,执行落实还不到位,痕迹资料不齐(学习制度、重大案件讨论、案件抽查等);2.财务记账不规范;3.“三统一”执行有欠缺;4.案件费用支取无审批程序。
(三)允景洪街道法律服务所:1.该所为“两所合一”性质,目前尚无独立办公场所;2.所务管理各项制度未建立,无有效痕迹资料;3.管理不规范,卷宗档案未集中专门管理。
三、督导整改
针对上述问题,督导景洪市司法局严格依据司法部令137号、138号规定,加强对属地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指导,并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责令文士和嘎洒街道法律服务所迅速整改,及时健全完善制度,补充齐全记录。
二是责令允景洪街道法律服务所限期3个月内整改完毕,形成整改报告和工作计划,并于2023年2月1日前呈送景洪市司法局和西双版纳州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