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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基本职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6-19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组织制定所内管理制度和措施;编制强制隔离戒毒所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民警、职工队伍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考察、配备戒毒所中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指导共青团、工会、妇女、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所民警职工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统筹、优抚等工作;办理民警、职工任免奖惩呈报手续、警衔调整材料的上报工作。
(四)负责全所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执法情况,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
(五)负责年度经济发展计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全所的生产经营、安全、环保,负责对下属的企业进行指导性、政策性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六)负责全所经费预算申请、领拨、监督使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警用物资装备的管理;负责全所财务管理工作。
(七)拟订对所政基础设施的布局、新建、改扩建、撤销、合并等重大事项进行规划,提出对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的建议。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提高教育挽救成果;组织制定戒毒人员所内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戒毒人员的收治和执行,依法办理戒毒人员的所外就医、探访、探视、请假放假、延长或减少戒毒期限等手续的呈报工作和法定权限内的奖惩审批事项;根据戒毒人员吸食、注射毒品的种类及成瘾程度等,对戒毒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根据戒毒的需要,组织戒毒人员参加必要的生产劳动,对戒毒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警戒护卫戒毒人员的生活卫生和劳动生产工作,维护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安全和稳定;负责查处戒毒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对逃跑戒毒人员进行及时追逃。
(十)负责全所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完善网络信息安全措施,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教育;负责计算机、电子设备的管理维护;负责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管理维护。
(十一)对新收治的强戒人员进行摸排,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对“负案”在身人员的调查处理;对解除强戒人员回归社会实行无缝连接,跟踪帮教,提高戒断巩固率。
(十二)积极推进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建设。
(十三)负责对戒毒药品和矫治方法的研究。
(十四)承办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电话:0691—2146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