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基层司法业务自评报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7-21

一、项目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6年度基层司法业务工作项目单位为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地址景洪市宣慰大道98号,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均为局长李晋波。

(二)项目基本情况

近近年来,随着我州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与全州医疗服务水平、医疗保障能力的还有较大差距。医疗纠纷呈频发态势。医疗纠纷发生后,一部分患者家属不是通过正常渠道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纠集人员到医院吵闹、示威、拉布标、围堵医护人员,有的甚至采用殴打医护人员、打砸公共设施等方式迫使医院进行高额赔偿,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目前,我州处理医疗纠纷的三种途径在实际操作中均存在不足,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程序简单方便,但因缺乏信任,难以达成一致。新颁布的《人民调解法》对人民调解制度进行了全面规范。医患纠纷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一类民事纠纷,属于人民调解的工作范围,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个相对独立的第三方介入医疗纠纷的处理,是目前非诉讼解决医疗纠纷的较好方式,更能体现解决医患纠纷的公平性、及时性。将医患纠纷纳入人民调解工作范畴,是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客观需要,有利于医疗纠纷的有效解决。

二、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情况

1.绩效评价的目的。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推进部门预算管理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府公共管理服务水平。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一是真实、科学、公正原则。二是综合绩效评价原则。三是客观公正和科学规范原则。四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原则。采取成本效益分析法。针对财政支出的绩效目标,对付出的各种成本和产生的效益进行比较,以成本最小取得最大效益为优。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拟订绩效评价方案,确定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目标、主要内容和时间进度等。制定项目支出规划、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项目预算编审表,对项目建设、资金支出、绩效实现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评结果报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1.项目投入情况分析。一是外聘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4万元;二是宣传费、资料印刷费1万元。

2.项目实施过程分析。1受理、调解辖区内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即患者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护理行为和结果由于在认识上产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2、协助属地医调委调解本医疗机构发生的、要求高赔付的医疗纠纷;3、制定并落实防范医疗纠纷的方案;4、有关部门反馈医疗纠纷情况,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建议。

3.项目产出情况分析。2016年,州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100余人次,受理医疗纠纷案件35件,调解成功达成协议32件,调解成功率为91.43%,避免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3起,调解不成终止调解2件,协助医患双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25件,患方诉求赔偿金额8178798.82元,调解协议涉及医疗机构赔偿金额为3245403.7元。

4.项目的效果分析。通过项目的实施能有效地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进一步加强源头防范治理,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了医疗机构正常的工作秩序,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6年,通过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这个相对独立的第三方介入医疗纠纷的调解处理,能有效地通过调解的方式处理解决医疗纠纷,减少诉讼成本,能有效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科室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机制规范,资金监管强化,科室统筹资金能力增强。

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绩效管理观念较薄弱,对绩效管理的意义认识不清,尤其是对“效”的理解不够,还停留在是否按计划完成任务上,而没有将工作重点放在效益和效果方面,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理念建立还需一个过程。在今后的工作中,开展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使预算单位加强绩效管理理念,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原理、方式方法,业务流程及相关政策等熟悉掌握,促使预算单位(部门)将绩效管理全面纳入部门财务工作,从项目的申报、资金的使用、项目的实施、项目效果等各方面把好质量关。

七、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评价结果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并把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调整和优化本科室财政支出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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