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西双版纳州十三届四次会议第9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7-15

西人社2025251

 

对政协西双版纳州十次会议

94号提案的答复


张宝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深化职业技能培训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94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制定印发《2025年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分工》,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责任时限,主动加强与协办单位沟通对接,对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及建议进行研究,结合近年来关于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及成效进行了认真分析,期间与提案者积极沟通,达成共识,形成答复意见。

二、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构建特色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目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西双版纳州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工作指引(试行)》《关于分解下达2025度职业培训目标任务的通知》等文件,支持行业主管部门聚焦企业需求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化培训模式。紧扣县域经济产业主攻方向,围绕农业优势县、文旅优势县、口岸优势县,实施专项技能提升行动,构建“一县一业一培训”精准赋能体系,促进产业增值、企业增效、群众增收。围绕特色产业发展,积极向省人社厅申报开发小糯玉米栽培、勐海香米栽培、火龙果栽培、中药砂仁栽培与加工、中蜂活框养殖等地方特色专项能力考核规范,依托州农业科学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云南分所等科研院所专家进行技术规范开发和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地方特色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同时,州教育体育局积极加强与周边国家、地区的教育交流合作,目前全州职业院校与泰国、老挝的高校、教育部门、华文学校等近50家单位或部门建立了合作关系,在学生交流、教师培训及互派、科研合作、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合作。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澜湄国际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示范”项目的实施,有力推动了澜湄国家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领域的深度合作。

(二)关于整合教育资源,搭建培训平台”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目前,全州各职业院校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如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与云南翰德教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建了商务智能产业学院;勐海县职业高级中学与大益茶厂等相关企业开展帮扶合作;勐腊县职业高级中学与三好教育集团签订校企合作办学协议等,积极推动了相关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全州职业院校开展学徒制人才培养2所涉及12个专业,在职业院校中积极开展“双师型”教师培养认定,逐步完善教师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发展格局。为全面提升企业职工职业技能、规范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工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西双版纳州推行新时代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指引(试行)》,采取“产教融合、企校合作、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模式,积极与新华技工学校和冶金技工学校合作,在英茂糖业有限公司、昆曼集团、西双版纳广电网络、一心堂药业集团、金孔雀旅游集团、景兰集团等企业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开展电子商务师、电工、营销员、餐厅服务员培训共计1055人。积极组织举办西双版纳州“雨林英才”职业技能大赛,推行“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模式,为第三届、第四届雨林英才职业技能大赛66名获奖选手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第五届雨林英才职业技能大赛中设置了30个职业(工种)赛项。全面推行“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对应届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2024年全州有2756名应届毕业生考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427本。

(三)关于提升师资队伍水平”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目前,全州严格按照《云南省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业务指南》要求,加强培训师资的资格审查。同时,我们研究制定了《西双版纳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实施细则》,在审批设立职业培训机构中,要求机构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符合任教资格的专兼职师资队伍,除应满足思想品德、职业素养等基本条件以外,还要求满足下列七个条件之一:一是取得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以上相关教育、培训管理经验;二是技能大师、非遗传承人和“土专家”(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推荐、获奖证书、相关文件材料);三是获得州(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或州(市)级以上技能大赛技术指导专家、优秀指导教师;四是荣获州(市)级及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技能人员;五是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专职教师;六是具有教育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且取得相关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高级工及以上证书的。在《西双版纳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监督管理办法》中明确:“校长(行政负责人)和教务长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并定期参加岗位职务培训和各类进修活动。专兼职教师应当具有教师资格或相关专业技能资格,并定期参加教研活动和各类进修活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教师专业发展长效机制,在学费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教师培训和进修活动,提高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素质。

(四)关于创新培训模式,拓宽培训渠道”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目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推行“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深度融合模式,鼓励支持各类培训机构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深度合作,依托各自资源优势,积极服务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广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培训,全力促进培训后就业,2024年以来,全州通过送培训下乡、家门口培训等形式,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1万人次,提升老百姓就业创业技能,实现“一技促增收”。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线上职业培训规范管理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7号)》要求,西双版纳州线上职业培训坚持以“提技能、促就业、增收入”为核心,以“规范、提质”为目标,聚焦我州重点产业合理编制培训计划,严格线上培训监管,杜绝线上培训“刷课”行为,严格执行线上培训课时比例不超过职业标准规定总课时的10%要求。2016年以来,全州共评选出首席技师10人、雨林技师20人,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30个,并按照“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和“雨林英才支持计划”相关文件要求技能大师开展培训、传帮带、名师带徒等工作,其中傣锦、傣陶、傣纸等13个非遗传承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民族技艺传承培训8000余人次。

(五)关于完善政策支持和考核评价体系”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目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优化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选取,综合运用遴选、招投标、“揭榜挂帅”等模式,择优选取培训机构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为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监督管理工作,并相继出台了:《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补贴性项目制职业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西人社发〔202497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大技能人才评价机构检查力度的通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职业技能评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严格落实“开班前验证、培训中检查、培训后考核”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考务管理规定,杜绝无效考试、违规考试、违规发证行为,依托“云南省职业技能培训系统、云南技能等级评价系统”加强对培训和评价过程的信息化监管力度,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的抽查。关于给予就业创业政策扶持方面: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国家、省、州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用于支持企业岗位挖潜扩容、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现行的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沪滇劳务协作资金支持创业补贴、就业帮扶车间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等就业创业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人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系列三年行动,聚焦建设面向东南亚区域性人才中心先行区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持续抓好技能西双版纳行动和高原特色农业等6个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行动,服务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增值、企业增效、群众增收。结合西双版纳州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构建完善特色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加强师资队伍的入库审核和培养引进力度,建立健全教师专业发展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全面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为西双版纳州产业发展和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技能要素支撑。

感谢您对我州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支持、关心和理解。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