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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9-25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4.3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3.5万元,公务接待费 2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是:2017年未有出国(境)工作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运行费23.5万元,比上年减少2.5万元,下降9%,下降的原因是: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度减少。2.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次数减少,采用自行解决或租车方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州人事考试中心、州人才服务中心、州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州社会保险中心、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7个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工作,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监督检查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州人事考试中心、州人才服务中心、州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州社会保险中心、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7个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8万元,比上年减少5.2万元,下降20%,下降的原因是: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接待人员范围,因此,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度减少。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州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有关部门单位到我州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各县市区汇报协调工作及报送报表、材料等所发生的费用。
附件: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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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西双版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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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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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2016年预算数 |
2017年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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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2 |
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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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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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26 |
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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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6 |
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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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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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费 |
26 |
23.5 |
“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