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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作者 :张芸 来源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4-08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国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部门预算包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含州人才服务中心、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州人事考试中心和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州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州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职能职责按照《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政办发〔2011〕42号)执行。
(一)基本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指导,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全州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做好全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州城乡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执行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全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负责拟订中央转移支付社会保险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5.负责全州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地方性津贴补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和退休审批(核)工作;负责发布本地区劳动工资最低标准。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引进外国智力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聘请外国专家引进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人事关系政策,完善劳动、人事关系争议协调机制;主管全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组织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对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1.承担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信息。
12.贯彻落实公务员分类、录用、任免、登记、考核、奖惩 、培训、辞职、辞退等方面的政策规定,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和聘用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加强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能力和作风建设;落实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工作。
13.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全州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拟订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用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1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州级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上报政府表彰奖励的人选,指导和协调表彰奖励工作,审核以州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表彰奖励活动,指导实施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15.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2016年,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动力,围绕州委、州政府提出的“努力把西双版纳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面向东南亚的重要枢纽”三个定位,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牢固树立就业优先、人才强州发展理念,进一步抓好全州各类人才开发和人才储备;以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稳慎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为任务,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1.科学划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谋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州发展大局,抓服务、稳就业、促发展,用改革的精神,科学编制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三五”规划。
2.进一步提高就业创业工作的精准度
一是继续把应届回州报到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中,积极落实就业再就业等优惠政策,加强公共服务,强化职业培训。继续深入组织开展就业援助各项专项活动。
二是统筹加快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步伐,继续探索“互联网+”对全州就业创业的支撑作用,在线上线下为求职者和创业者提供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创业指导、政策咨询、社会保障查询等“一条龙”服务工作,多渠道扩大就业岗位。
三是持续开展人社工作服务百家企业专项行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推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加强全州失业登记监测和形势研判,进一步扩大在民营企业中的失业保险参保宣传,重点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特别是私营企业及农民工的参保缴费工作。
3.全面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改革
加强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改革任务实施中的网络舆情分析和舆情监控,积极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等改革,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设,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稳定在110万人次以上。同时,发挥好社会保险托底作用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工作,防范基金贬值风险,确保老百姓“养命钱”安全及保值增值。
4.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协调财政等部门加强人才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落实,着力抓好西双版纳英才奖的评选表彰工作。
5.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依法依规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突出抓好“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6.扎实推进服务保障综合平台建设
围绕 “五个不出村”目标,扎实推进服务保障综合平台建设,加快惠民支付点建设和二代社保卡发放工作,总结试点县经验,建章立制,强化管理,确保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任务的全面落实。
7.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深化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果,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2016年西双版纳州州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求,结合《西双版纳州州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西双版纳州州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西双版纳州州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和7个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工作实际,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来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
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以“强化预算编制前期工作、狠抓预算编制基础工作”为重点,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不断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使部门预算能够保证局机关及7个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年度预算与年度任务相结合,切实减少和避免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逐步建立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预算管理体制,从源头上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分别是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州人事考试中心、州人才服务中心、州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州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7个。 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财政全额供养141人,其中:在职106人,退休35人;车辆编制12辆(其中财政经费保障7辆),实有车辆12辆。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员构成情况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基本支出1257.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5.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8.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4.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7个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职工退休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燃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1%。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预算基本支出构成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项目支出671.29万元,其中上年结余、结转7.29万元,代编预算金额664万元(代编工资福利支出448万元,代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明细如下:
1、上年结余、结转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经费,金额2万元;
2、上年结余、结转2012年度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奖补资金,金额5.29万元;
3、代编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用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州级财政补助,金额202万元;
4、代编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州级配套资金,金额132万元;
5、代编社会保险补贴,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社会保险补贴,金额107万元;
6、代编公益性岗位补贴,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经费,金额209万元;
7、代编其他优扶支出,用于 “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资金,金额10万元;
8、代编其他医疗保障支出,用于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医疗补贴经费,金额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
附表:1.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收支总表
2.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收入总表
3.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支出总表
4.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7.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9.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