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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2-19
中共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加强我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州委有关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及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兆勇军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纳忠云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普小保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江 萍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俊宏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公务员局局长
成 员:罗红英 州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州人才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林思灿 副调研员
赵建云 副调研员、军转安置科科长,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支部书记
王 彦 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冯 浩 局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
施剑峰 局机关党支部书记
李永昌 州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吴 燕 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
郭万宏 州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
罗恒志 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三楼小会议室,具体负责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日常事务。主任由普小保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林思灿、王彦、冯浩同志兼任,成员由朱家保、王飞、王远新、李银海、玉喃儿、陶汝佺组成。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有关指示精神,研究确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事项。
2.加强对全局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结合各环节的特点,统筹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开展。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正面引导和先进典型宣传,组织开展相关理论研究。
4.做好州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州委督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随时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正反典型,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协调和指导,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重要事项并提出建议。
2.做好局领导班子成员到所分管科室、中心和基层进行调研指导的相关联系、协调工作。
3.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对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做好推动落实工作并及时进行总结。
4.筹备并组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组织协调开展相关工作和活动。
5.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经验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编发教育实践活动专报、简报;组织开展相关理论研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6.做好与州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的协调沟通和服务工作,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7.收集汇总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的反映和投诉,转相关科室、中心处理。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秘书组、宣传组、联络组、调研组4个工作组。
⑴秘书组:
组长:王彦
成员:冯浩、王飞、李银海、玉喃儿
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领导讲话、阶段安排等起草工作;信息和典型材料的挖掘、总结,并及时向州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文件收发、拟办、传阅、打印和文书、资料、数据、档案的收集、发送和管理;办公室人员的抽调、日常管理和后勤保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⑵宣传组:
组长:王飞
成员:王远新、陶汝佺
负责联系和参与州各媒体对全局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动态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简报的编辑印发;完成教育实践活动网上专栏的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⑶联络组
组长:冯浩
成员:朱家保、李银海
负责与督导组和各科室、中心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做好先进经验的总结推荐和存在问题的及时反馈;按有关规定对督导结果进行处理通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⑷调研组
组长:林思灿
成员:王彦、冯浩、王飞、李银海
负责组织实施教育实践活动重点调研课题;负责局领导成员到基层调研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研究建立坚持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4年2月13日
抄送:州委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办公室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