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通知公告>>
西双版纳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2026-45)
来源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4-03
西双版纳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云南花高点食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张花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争议(西劳人仲案字〔2026〕第45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
仲裁请求: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12月28日拖欠工资16800元。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日内,于2026年5月14日上午9时00分在景洪市易武路17号3号楼一楼西双版纳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二O二六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