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通知公告>>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西双版纳州2024年度“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惠民行动”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4-12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开展西双版纳州2024年度“小切口”
整治民生领域“惠民行动”人力资源
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的工作要求,有效打击非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清理整顿全州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于2024年4月至11月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为全面深入排查全州人力资源市场“黑”中介、违规招聘以及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相关真实可靠线索。我们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保密。
一、受理举报范围
(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存在通过虚假宣传招揽学员、违规缩短培训课时、以虚假培训、空壳培训和虚报培训人数等方式套取财政补助资金,违规侵占培训资源等方面问题。
(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和鉴定机构存在对参评人员的参评资格审核不严,会同相关企业伪造证明材料,违规领证并申领“展翅行动”补贴资金的情况。
(三)未经行政许可、备案,从事或开展相关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和劳务派遣业务。
(四)未履行信息审查义务,发布不真实、不合法、含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
(五)劳务派遣单位存在未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和克扣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问题。
(六)用人单位未履行保密义务,泄露或违法使用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
(七)以招聘为名介绍劳动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以暴力、胁迫、欺诈不正当手段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八)职业中介通过培训、置装、体检、“内部推荐”等各类名目非法收取财物,或以其他方式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二、举报受理单位和方式
专项整治期间,设立来访接待点,设置开通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来访接待点: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易武路17号,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号楼三楼(301室);
(二)电子邮箱:bnrsjgdw@163.com;
(三)举报电话:0691-2135754;受理来访接待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