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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招才引智工作站管理办法》
来源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4-18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坚持把招才引智工作站建设作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兴州战略和“雨林英才”工程,加大人才招引力度、拓宽人才招引渠道的重要抓手,陆续展开招才引智工作站建设工作。为推动工作站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运行和管理服务,充分发挥工作站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同频共振作用,近日,西双版纳州研究出台《西双版纳州招才引智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从工作站的建设主体、申报条件、办理流程、工作职责、支持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确定。
一、工作站申报主体
工作站主要以州委州政府派出的驻外机构为建设主体,同时鼓励重点产业领域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积极申报。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依托合作单位等其他平台载体,在省外、州外人才聚集地区设立工作站。
二、工作站建设目标
工作站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聚焦“三大经济”七大重点产业和系列三年行动等需求,搭建“双招双引”平台,引导各类高层次人才为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工作站申报具体负责单位
工作站由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管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工作站审批、考核、业务指导、服务保障等日常工作。
四、工作站设站条件
(一)州委州政府派出的驻外机构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运营主体,管理制度完善,有良好社会信誉;(二)具备开展人才或项目交流服务必需的工作人员、固定场所及基本设施;
(三)了解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力资源分布情况,掌握一定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信息资源;
(四)具有开展对外宣传、治谈对接、人才寻访、会议论坛和组织实施招才引智活动等业务能力。
五、工作站设站流程
1.设站申报
2.审核批复
3.授予站牌
4.签证协议
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评估。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西双版纳州招才引智工作站”站牌。
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目标管理协议书,完善工作站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工作站职责、工作运行保障措施、年度工作目标计划等。
六、工作站职责
1.积极向外宣传西双版纳州人才政策;
2.定期组织开展各类人才招引活动;
3.协助州内用人单位寻访各类高层次人才(团
队)、急需紧缺人才或高技能人才等;
4.每年组织或协助开展招才引智活动2次以上,协助引进相关人才5人以上。
七、工作站管理
1.工作站每年定期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年度工作情况和协议履行情况;
2.每年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工作站撤站退站、经费补助依据。
八、支持措施
1.工作站经费补助:每年每站2万元。
2.引进5个以上人才(团队)入选“雨林英才支持计划”个人专项和团队专项的,每站再追加一次性经费补助,不重复享受引才伯乐奖。
3.推荐引进的人才(团队)入选“雨林英才支持计划”相应层次人才(团队)专项的,可申请享受引才伯乐奖。
七、工作站管理
1.工作站每年定期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年度工作情况和协议履行情况:
2.每年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工作站撤站退站、经费补助依据。
八、支持措施
1.工作站经费补助:每年每站2万元。
2.引进5个以上人才(团队)入选“雨林英才支持计划”个人专项和团队专项的,每站再追加一次性经费补助,不重复享受引才伯乐奖。
3.推荐引进的人才(团队)入选“雨林英才支持计划”相应层次人才(团队)专项的,可申请享受引才伯乐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