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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基本程序
来源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6-20
西双版纳州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基本程序
一、享受缓交政策的范围
(一)全州范围内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
(三)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等17个行业
二、缓交办理流程
(一)上述5个特困行业和农副食品加工业等17个行业可直接填写《云南省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表》于每月20日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缓缴申请;其他参保单位出具困难企业证明或书面承诺并填写《云南省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表》提出缓缴申请。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馈缓交申请的审核意见,并将缓交信息推送至同级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据此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