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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业务工作办理程序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11-22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业务工作办理程序
电话:2140351
(1)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审查
办理程序:单位或个人提交评审材料,审核是否属于评审范围,审核评审材料是否齐备,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所需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原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聘任书、职称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所获奖项奖状及证书、发表论文等材料复印件。
政策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云政发〔1992〕124号)、云南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当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云职改办〔2008〕1号)、云南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人〔2007〕11号)、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西人发〔2005〕17号)
办理时限: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
办理程序:单位提交聘任材料,审核是否符合聘任条件,开据工资兑现函。
所需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任职资格通知、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继续教育登记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职称外语合格证(实行全国统一资格考试的系列,《试行条例》和《实施意见》要求外语的)。
政策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云政发〔1992〕124号)、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西人发〔2005〕17号)
办理时限:即办
(3)补办通过专场评审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办理程序:提交补办申请和所需材料,核实情况,报送省人事厅办理。
所需材料:登报声明证书作废后,带上报纸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或个人评审表、本人补办证书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小一寸本人近照一张、填写《办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表》。
政策依据: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问题的通知》(云人职发〔1995〕45号)、云南省人事厅关于更换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职〔1997〕197号)
办理时限:按省有关规定10个工作日内提交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办证
(4)补办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办理程序:提交补办申请和所需材料,经审核,给予补办证书。
所需材料:登报声明证书作废后,带上报纸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人事部门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或个人评审表、本人补办证书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小一寸本人近照一张、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
政策依据: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问题的通知》(云人职发〔1995〕45号)、云南省人事厅关于更换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职〔1997〕197号)。
办理时限: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