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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
来源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11-22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
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实施人才强州战略,培养造就适合州情特点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结合我州人才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人才工作回顾
“十五”期间,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全州大力实施人才强州战略,积极落实人才发展“十五”规划,深化人事人才管理机制的改革,努力开拓创新,人才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人才队伍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人才队伍整体实力壮大
——党政人才队伍综合素质普遍提高。全州共有党政干部4791人,比“九五”时期增加了241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38人,大学本科学历1559人,专科学历2287人,中专及其以下907人。大专以上学历比“九五”期间增加1288人,提高了37%。全州党政人才队伍的文化程度向高层次较快递增,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有较大改善。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明显改善。“十五”末,全州专业技术人员14784人,其中女性有7786人,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有510人。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14050人,其中高级职称的415人,占2.8%,中级职称的4391人,占29. 7%,初级职称的9244人,占62. 5%。全州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14人,占0.1%;本科学历的1885人,占13.4%;大学普通班55人,占0.4%;大专学历的6107人,占43.5%。初步形成了一支门类齐全、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全州有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118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9人,省级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奖19人,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10人,获云南省科技兴乡贡献奖29人,州委管理专家16人,州级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奖35人。
——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十五”末,全州持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技术工人有13600人,其中,技师108人,高级工3047人。
——农村人才资源开发步入正轨。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形成共识,初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农村人才资源开发格局。有6753名农村乡土实用人才获得“绿色证书”,全国“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工程”示范项目共培训农民青年6633人,在医药、种养植业、手工工匠等行业建立了300名的农村人才资源库,涌现出一批起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拔尖乡土人才。
——少数民族人才队伍稳步发展。“十五”末,全州少数民族干部占干部总数的57.3%,比2000年提高了3.2%;少数民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占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总数的38.5%,比2000年提高了5.9%;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有7889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3.4%,比2000年提高了10. 3%;少数民族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数量都有较大增加,素质有明显提高。全州少数民族干部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45.5%,州、县(市)、乡(镇)三级领导班子中,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分别占75.9%、65.2%和84.2%,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占53.0%。
——非公有制经济中人才队伍发展较快。“十五”末,全州共有非公有制企业21994户,从业人员52082人,其中个体工商户21040户,从业人员36533人。非公有制经济在全州经济中的比重逐年增加,为人才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注重发挥军队转业干部的作用。2001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州共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178人。其中,计划安置112人,自主择业66人。
——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州县(市)在抓好储备党政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后备力量的同时,加强对少数民族人才、妇女人才、党外人才后备队伍建设。全州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有起色。“十五”期间,全州生源有8569人。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1388名,专科毕业生1878名,中专毕业生5303名。返州报到登记的大中专毕业生共5511人,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642人,专科毕业生1409人,中专毕业生3460人,分别占应报到人数的46.0%、75.0%和65.0%。通过强化就业工作指导和服务,本科生、专科生、中专生毕业就业率分别为88.0%、75.0%和68.0%。
——中央、省属驻州单位人才实力雄厚。中央、省属驻州单位工作人员44599人,少数民族10371人。其中,管理人员(含公务员)1947人,少数民族596人;硕士生2名,大学本科293人,大学专科603人,中专及以下1049人。专业技术人员5601人,少数民族903人;从职称看,高级职称122人,中级职称1407人,初级职称4072人;从学历看,博士生8名,硕士生51名,大学本科1190人,大学专科1744人,中专及以下2608人。技术工人有22653人,少数民族5560人;高级技师2名,技师368名,高级工16425人,中级工4305人。
(二)人才发展的社会环境日益优化
各级党委政府将人事人才事业发展放到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人才强州战略确立并深入贯彻实施,人才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人才工作的条件进一步改善,各类人才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得到进一步发挥,人才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进程加快
人才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人才市场机制逐步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西双版纳人才市场正式挂牌成立,西双版纳人才网建成开通,人才供需洽谈会定期举行,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考试招聘运作良好,人事代理、人才派遣业务不断拓展。人才引进特别是硕士研究生引进有新突破(为教育、卫生系统引进各类人才52名,其中硕士研究生9名)。
(四)人才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人才队伍规模、结构、布局与经济社会的发展还不适应。人才结构性矛盾突出,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仍然偏低,高层次人才严重匮乏,人才基础薄弱。人才分布不均衡,在行业分布上主要集中在机关事业单位,在地区分布上主要集中在县市城镇,在所有制分布上主要集中在国有单位。
——人才开发投入不足。存在“重物轻人”、“见物不见人”的现象,人才开发投入过多依赖政府,财政、用人单位、个人和社会等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尚未建立。
——人才流失的问题仍然存在。在人才引进中盲目追求高学历,人才引进后,使用不当、承诺不兑现等造成了人才的浪费和流失。
——农村实用型人才开发力度不够。大多数农村实用人才没有受过系统全面的教育培训,知识面窄且结构老化,总体素质不高,发展后劲不足。
二、“十一五”人才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有利因素
——发展需求。“十一五”期间,全州面临着更好的发展机遇,完成西双版纳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五个主要任务,即六个支撑农民人均收入千元项目、六大支柱产业、六个重点事业、六大基础设施建设、六项重要保障工作,需要各类人才来支持和保障。必须在现有各级各类人才基础上,建立人才结构调整与经济社会结构调整相适应的动态机制,实现人才总量、类别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适应的人才目标。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昆曼国际大通道建设的推进、全州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等,为全州“十一五”人才发展提供了广阔的需求空间。
——政策条件。“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国家、省、州对人才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相继制定了关于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以及人才评价、市场配置、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人才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为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中共西双版纳州委、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西发〔2005〕24号),为“十一五”人才发展和全面实施人才强州战略明确了工作目标,加快人才事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不利因素
——地区综合经济实力不强。由于西双版纳州历史上社会发育程度不高,生产力水平低下,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经济社会发展存在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要实现西双版纳跨越式发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资源开发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创新人才资源开发的制度与机制,面临严峻的挑战。
——体制与观念性障碍。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体制、所有制结构体制性障碍的存在,致使人才发展的诸多限制还难以彻底消除,制约了用人机制、收入分配机制、人才市场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城乡、山坝区差距较大,农民增收基础不牢,扶贫攻坚任务繁重,人才观念陈旧,对人才开发与培养认识不够,影响和制约着人才开发的广度和深度。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以人为本,全面实施人才强州战略,围绕“科教兴州、开放活州、生物富州、旅游强州、依法治州”的发展思路,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突出人才队伍壮大、结构优化、素质提高三个重点,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为西双版纳与全省、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发展目标
1. 总体目标
——人才队伍规模、素质、结构目标。总量目标:到2010年,全州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含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32000人,技能人才达到7035人,农村实用人才达到55000人。素质目标:在稳步扩大人才队伍数量的同时,把提高人才素质特别是创新能力放在优先地位,使人才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有较大提高,到2010年,州级管理专家增加到35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增加到500人。结构目标:着力以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和促进人才结构调整,逐步使人才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适应。
——人才开发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目标。在管理体制上做到“职能定位准确、决策民主科学、监督透明到位”。在运行机制上做到“全社会力量开发全社会人才”,对所有人才一视同仁地进行开发和保护。
——人才开发的环境目标。营造“人才充分创造成就,社会充分承认成就”的社会环境,促进人才工作全面开展,把西双版纳建设成为人才创业环境最好的民族自治州之一。
2. 分类目标
——党政人才。按照控制规模、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要求,到2010年,全州党政人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87%以上,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达到1%以上,具有本科学历的达到35%以上,具有专科学历的达到51%以上。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2010年,全州非公经济组织发展到42000户,从业人员达11万人。每年选派10名素质高、有实践经验的优秀经营管理人员到发达地区学习培训。
——专业技术人才。到2010年,全州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达到16000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达到500人,占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总数的3%左右;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达到5500人,占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总数的34.4%左右。
——高技能人才。到2010年,建成1个省级、2个州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州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达到3500人,其中,技师达到250人。
——农村实用人才。到2010年,全州各类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55000人,其中,全州拔尖农村乡土人才达到100名。
——少数民族人才。到2010年,全州少数民族党政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2000人,大专以上学历达到50%;少数民族高、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占同类人才的比例分别达到40 %、55 %。
四、人才发展任务
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的需求,“十一五”期间需要加强以下人才队伍建设。
(一)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综合运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构建多元化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学习型社会的形成。做好选派各类人才出国(境)培训,加大引智工作力度,把造就高层次人才队伍摆在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位置,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形成有利于高层次人才成长的机制和环境。
(二)支柱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林业、文化与旅游、电力、畜牧业与绿特食品加工、云麻、傣药(南药)是我州“十一五”期间要培育壮大的支柱产业。根据培育壮大支柱产业、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的发展需要,充分发挥支柱产业带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构建人才支撑体系。大力培养与支柱产业建设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制定优惠政策和吸引措施,做好六大支柱产业人才资源的配置与管理,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形成与支柱产业发展匹配的人才链、人才带。
(三)“外向型”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根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需要,建设适应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需要的外向型人才队伍,积极与东南亚国家开展贸易投资、资源开发、生态环保、农林、卫生、旅游、教育、劳务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重点培养涉外经济技术合作需要的外向型人才。
(四)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大少数民族人才的开发和培养力度。立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际,培养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以夯实理论基础、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锻炼为重点,把提高少数民族人才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尤其是创新水平和开拓能力放在突出位置。加强少数民族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要求,培养储备各民族后备人才,既注重培养党政人才,也要注重培养少数民族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力度。每年选派20名左右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到省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学习培训,选派10名左右县处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和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
(五)强化市场功能,推进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机制,加强州内人才市场资源的有机整合,扩大“西双版纳人才网”的影响力。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拓宽人才市场的服务范围,加强与省人才市场、其他州市人才市场的联系与合作,积极为社会、用人单位、人才提供人才供求信息,提高人才市场的竞争力。开拓创新服务功能,完善人事代理机制,扩大人事代理覆盖面。鼓励人才中介组织、人才开发企业开展人才开发服务业务,引导企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加强对流动人员、流动党员的管理,规范人才市场服务行为,提升人才市场的服务水平。
(六)加强人才队伍能力建设
——切实提升党政人才的素质和能力。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这条主线,加强党政人才的理论教育和实践锻炼,建设一支执政为民、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及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为契机,着力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严把进口关。鼓励公务员参加包括MPA等在内的学历教育,大力倡导自我学习,不断充实和更新知识,提高工作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注重选拔年轻干部、高层次人才和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到党政机关工作,使党政机关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趋于合理。
——实施企业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以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培养具有科学决策能力、市场应变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以及能够引领和推动相关技术领域快速发展的企业科技带头人。特别是顺应产业结构调整,对在传统产业和支柱产业中的龙头企业管理人才,以及对外贸易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或者具有培养潜力的企业管理人才,有计划有组织地选送外出培训、考察、学习,建设一支与西双版纳州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制定学术技术带头人评选与管理办法,以培养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为突破口,重点抓好州级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建设,建立优胜劣汰的激励竞争机制,培养具有弘扬科学精神、有创新的协作团队和学术技术带头人。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把服务范围扩展到全社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各类所有制单位。加大优秀中青年人才破格晋升选拔推荐力度。
——增强农村实用人才的致富能力,打好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把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农业、农村经济和小城镇建设规划,把农村义务教育和师资队伍建设纳入各地人才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作用,努力提高各民族人口素质,打好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力争每年培训10000名农村实用人才。
——积极贯彻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利用“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百万农村人才培训工程”及各类实用技能培训,在国家“三支一扶”计划带动下,重点培养一批熟练运用实用技术的种养业行家里手和农机操作能手,一批促进农业产业化、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和能工巧匠,一批农产品营销能手,一批保护传承民族民俗的民间艺人,一批丰富农村文化生活、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骨干。
(七)抓好学校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职业技能培训。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扩大高中教育,强化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根据教育发展需要,有计划引进师资,强化师资队伍自身建设。加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拓宽高技能人才成长渠道。以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有效整合技能培训资源,形成高技能人才培训网络。通过学校教育、岗位培训、个人自学提高等形式,加快技能人才的培养。加大普通工人向技能人才转变的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探索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技能考核的实施办法。大力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
充分认识人才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决定性、战略性作用,切实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工作就是经济工作、人才效益就是经济效益的观念,增强开发人才资源的紧迫感与使命感。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统一领导,重点做好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的工作。党政一把手对本地区、本单位的人才开发负总责,将做好人才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确保人才强州战略落实到基层。明确各工作部门的职责,建立人才工作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健全人才工作信息沟通、协调落实、督促检查和重大事项报批、重要信息上报制度。建立健全人才工作专门机构,加强人才工作者队伍建设,强化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二)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管理机制
1. 建立终身教育的人才培训制度。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构建终身教育培训体系。组织、人事部门做好人才教育培训统筹规划,协调各方关系,搞好服务,推进各类人才培训教育的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现有培训资源对各类人才的培训,开放培训教育市场,在政府主导下,鼓励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投资参与人才培训教育。用人单位应积极鼓励和支持在职人员参加短期培训、学历教育和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增强人才的竞争意识,激发终身学习、自我提升的自觉性。
各级组织部门统筹做好党政领导人才队伍的培训工作,人事部门负责做好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才的各类培训工作,经济部门负责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农业部门、科技部门负责做好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的培训工作。
建立和健全各项规范的培训管理制度。建立培训考核和备案制度,做到统一安排,规范有序,科学运作。加强培训的跟踪管理,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培训方式,不断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加强调查研究,对参加各类培训的人才进行跟踪调查,切实掌握各类人才参训后在实践中的创新能力。加强师资队伍和培训基地建设,不断整合培训资源,挖掘潜力。
2. 健全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才评价标准与体系,注重通过实践检验人才,克服人才评价中重学历、资历,轻能力、业绩的倾向,建立以业绩为核心,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客观公正地评价人才。党政人才评价以群众公认、注重实绩为原则,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以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为原则,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原则,技能人才评价以体现品德和职业知识、能力、业绩为原则,农村实用人才评价重在适用实效和村民认可。
3. 建立面向全社会的人才奖励制度。完善并切实落实各种奖励政策,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制度。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多层次、多形式褒奖人才,充分发挥经济利益和社会荣誉双重激励作用。所有城乡人才、社会组织人才、自由职业人才以及所有社会组织及其职工都属于人才奖励和人才开发奖励的范围。鼓励用人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人才奖项,面向州内外和海内外多渠道筹集资金,对人才进行奖励,营造全社会力量开发人才的良好局面。
4.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人才社会化。逐步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生育保险制度,逐步缩小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各项社会保障的差别。关注各类人才的工作和生活状况,用人单位应及时为人才办理社会保险,消除人才创业过程中的后顾之忧,为人才流动提供宽松环境。进一步加快福利制度改革,按照福利货币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各类人才的福利待遇水平,创造条件吸引人才。建立专家学者休假和疗养制度。
5. 健全以实现人才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健全符合政策规定的公务员薪酬制度。在公务员工资分配政策指导下,综合体现职责、能力、业绩、年功等因素,职务与级别相结合,增强职级的激励功能。依据《公务员法》中的有关规定,保障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坚持按劳分配、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企业薪酬制度。既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又把经营管理者的薪酬与其责任、风险和绩效直接挂钩。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在国家收入分配制度和宏观政策指导下,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符合自身特点,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与工作数量、质量、贡献大小紧密挂钩的岗位绩效薪酬制度。允许事业单位人才在不侵害所在单位知识产权、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兼职、借调、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项目引进、人才租赁、学术交流、专利转让等形式开展有偿服务,获取合理报酬。
(三)健全以“为我所用”为导向的人才引进机制
1. 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实用人才相结合。以支柱产业发展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为导向,重点引进工业科技、农业科技、高新技术产业以及金融、法律、教育、外经外贸、管理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和各类适用人才、高技能人才,特别是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硕士以及拥有特殊技能的紧缺人才。特别要引进具有多学科知识、技术和能力,熟悉法律、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2. 引进人才和引进智力相结合。对持有科学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掌握高新技术及紧缺专业知识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可通过项目合作、创办或租赁企业、提供科技咨询服务、兼职、短期聘用、长期聘用等方式引进人才或智力。积极做好各类专家到我州创业的服务工作。鼓励和支持教育、卫生、农业、科研等事业单位和企业设立特聘教授、特聘研究员、特聘工程师和特聘技师等职位。
3. 充分发挥中央、省属驻州单位特别是科研院所的人才优势作用。创新合作机制,加强与驻州科研院所的合作,发挥其人才聚集的优势,支持驻州科研院所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加强与农垦系统人才开发的协作,发挥其在橡胶种植管理、经营等方面的优势,带动民营橡胶的发展,提高橡胶产业的经济效益。
(四)加大人才开发的投入
把人才开发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开发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设立人才开发专项基金,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培训、紧缺人才引进、杰出人才奖励和重要人才开发工程的实施。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社会团体、个人、外资投入人才开发,积极探索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单位、社会和个人投入及引进外资等多元化的人才资源开发投入机制,整合人才投入资源,提高人才投入效益。
(五)加强政策法规建设,不断优化人才政策环境
根据依法治州、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人才工作的法制建设,清理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现行人才政策,用法规规范人才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强人事争议仲裁和复议工作,加大人事执法检查力度,保障人事政策措施及法规的落实。
1. 探索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的长效机制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深入研究少数民族人才成长的规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特殊措施,多渠道、多形式培养少数民族人才。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边疆民族团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人才发现、培养、选拔、使用、考核等有效机制。把加快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与引进竞争机制公开选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少数民族人才不断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注重发现和培养年轻、有潜力的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建立少数民族后备干部数据库,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比例,在配备各级领导班子时,注重选配少数民族干部。利用省院省校合作项目,选送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科技骨干特殊培训班学习。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时,设置相应比例的民族岗位。在职称外语和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以及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方面对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给予政策倾斜。
——做好专家选拔工作。加大“国务院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云南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和“非公经济组织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推荐力度,继续做好“百千万人才”工程和“边疆民族地区人才振兴工程”工作。
2. 大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优化政务环境。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严格依法行政,减少行政审批环节,推行行政责任制和办事承诺制,提高办事效率,降低人才创业成本,为人才提供热情优质服务。
——优化社会环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各类人才的创业事迹。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和充分发挥作用的社会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激情和活力。
——优化生活环境。尽力帮助解决人才在工作和生活上遇到的户籍、住房、医疗、社会保险、配偶择业、子女入学等实际问题,让人才安心干事创业。加强生态建设,搞好环境保护,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优化有利于人才工作的生活环境。
——优化投资环境。对外来投资者在税收、土地、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给予优惠,让投资者不仅带来资金,也随之带来高、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特殊专长的人才。
通过人才政策环境建设,在全力抓紧抓好本土人才队伍开发培养与使用的同时,做到敞开大门接收人才、突出重点引进人才、依托项目聚集人才、设立特岗留住人才,维护人才合法权益,营造各类人才施展才华的优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