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教发〔2017〕66号 西双版纳州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全面加强学校运动会改革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教育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1-13


 

 

 

                                            西双版纳州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

全面加强学校运动会改革的通知

 

各县)教育局,州直各学校(院、园)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西双版纳州全面加强学校运动会改革的通知》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双版纳州教育局

20171011

 

 

 

西双版纳州全面加强学校运动会改革的意见

 

学校运动会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集中展示体育成果和学校精神风貌的窗口,是培养学生成就感、使命感、责任感、团队意识与合作精神的有效途径。全面加强学校运动会改革是西双版纳州深化学校体育改革、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的内在要求。近年来,一些学校积极探索学校运动会改革,取得良好效果。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学校运动会改革的意见》(云教体〔201626号),全面加强学校运动会改革,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西双版纳州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全面深化学校体育改革,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培养学生终身体育意识和自觉锻炼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学校运动会改革,构建责任明确、组织形式多样、项目设置灵活、师生参与率高、保障措施得力的学校运动会管理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健康第一的原则。学校运动会要紧紧围绕学生身体发育和心理成长特点设定项目,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全面发展。

2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学校要根据场地、器材和师资实际,结合当地少数民族体育特色,设置灵活多样的运动会竞赛项目,丰富校园体育文化。

3坚持全员参与的原则。学校要鼓励学生、教师、家长同参与、共享受,把学校运动会打造成为提高学生团队意识,融合师生关系,实现立德树人目标的生动课堂。

二、主要任务

(三)科学设置学校运动会竞赛项目。学校要结合学生身体发育、心理成长特点和当地少数民族体育特色,坚持竞技性、健身性、趣味性相结合,科学设置运动会竞赛项目。学校运动会要在比赛评价和奖励形式上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关注个体差异和不同需求,增强学生挑战自我的信心,激发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兴趣和强烈的参赛欲望;组织形式上注重突出灵活性、集体性、教育性和表演性。运动会中全员参与的竞赛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1项必须是当地少数民族体育特色的项目;球类运动会中全员参与的竞赛项目不少于2项,项目应以球类的基本功为基础;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置亲子项目,鼓励家长参与。

(四)确保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全体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完善学校运动会应急预案,妥善处理体育意外伤害事故。要对体育场馆、室内外场地、设施、设备开展专项巡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并做好巡查记录。在各项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都到位的情况下,出现学校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事故的,学校不得认定为教学事故,不得追究体育教师和组织者的责任,不得影响有关人员的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追究学校和校长的责任,不得影响学校的评优评先工作。学校要为每一位参与的教师、学生购买保险,鼓励和提倡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为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提升师生的人身保障水平。

(五)切实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全州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体育教师配备,充实体育师资队伍,加强体育教师培训,组建一支能胜任学校体育教学和课外锻炼需求的师资队伍。对取得较好成绩的教职工、学生要给予一定的物质与精神奖励。

三、保障措施

    (六)明确学校运动会工作职责。学校运动会是体现学校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的窗口,要充分调动学校各部门参与,广泛动员学生、教师和学生家长参与。校长是学校运动改革的总负责人,负责资金筹措,动员学校全员参与;学校体育部门和体育教师负责科学设置运动会项目和场地器材安排布置;班主任、辅导员和其他学科教师要广泛动员学生并积极参与运动会;学校其他部门要通力合作,做好餐饮保障、医疗救护、安全保卫等工作。运动会期间学校食堂要适当增加食物的种类,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膳食科学合理。

    (七)加大学校运动会的经费投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对学校运动会和体育竞赛的投入,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3号),各学校年初预算要预算安排好开展运动会所需经费,确保学校运动会顺利开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运动会,多渠道增加学校体育工作经费投入。

(八)强化对学校运动会的考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举办运动会作为对学校体育工作考核和每年对校(园)长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各级各类学校要将运动会期间师生参与率纳入学校对年级、班级的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将学生参加运动会取得的成绩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参与2个项目以上学生参与率不低于85%,并作为成长记录计入学生档案。有条件的学校要建立学校体育文化墙,建立学校年度体育大事记,传承发扬体育精神,丰富学校体育文化。

(九)强化对学校运动会的督导检查。教育督导机构要加强学校运动会工作督导,研究制定和实施学校运动会工作督导检查办法,建立学校运动会工作专项督导制度,加大对学校运动会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的权重;联合相关部门每2年对学校运动会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检查,并将督导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地方和学校给予通报表扬;对不重视、不落实学校运动会改革工作的地方和学校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十)营造体育运动的良好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运动会改革工作,认真宣传学校体育工作的政策要求,总结凝练学校运动会改革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采取多种方式广泛传播健康理念。要注重从小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饮食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家长和孩子共同参加体育锻炼,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要通过学校运动会改革,引导各级各类学校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和健康观,形成珍视健康、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