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教发〔2017〕64号 西双版纳州教育局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教育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1-13

 

                             西双版纳州教育局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职业

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

2017-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17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强化政治担当,建立工作机制,确保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二、请各县(市)教育局摸清建档立卡“两后生”的底数,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及县(市)职业学校摸清建档立卡户子女在校生情况。

三、请各单位切实做好招生兜底生源组织、建档立卡学生到东部实习就业动员与组织、培训校长及教师选派、专业优化提升项目等工作。年度实施明细表如下:

项  目

支援单位

支援数

受援单位

帮扶人数

中职招生协作兜底行动

东西分段培养

上海市

130

景洪市

46

勐海县

42

勐腊县

42

东部单独培养

上海市

130

景洪市

47

勐海县

42

勐腊县

41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建档立卡学生按学生户籍所在地纳入县(市)招生范围。

校长治校能力提升项目

上海市

3

景洪市

1

勐海县

1

勐腊县

1

专业优化提升项目

广东食品药品职教集团

版纳州

景洪市

勐海县

勐腊县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东部实习就业项目

上海市

30

景洪市

10

勐海县

10

勐腊县

10

新教师补充项目、教师能力提升项目、高级培训项目等按上级文件执行。

    四、各单位要加强对就读东部四省(市)中职学校学生的学前教育工作,组织好生源输出工作,务必签订相关安全责任书,落实学生在校期间生命财产安全及行为规范方面的责任。

    五、建议各县(市)根据各自实际在地方财政中安排一定的经费对到东部接受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予以生活和交通补贴,确保学生能到东部接受职业教育。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西双版纳州教育局

                             2017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