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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教发〔2017〕62号 西双版纳州教育局 西双版纳州文明办关于认定州第二中学等4所学校为州级文明学校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教育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1-13
西双版纳州教育局 西双版纳州文明办
关于认定州第二中学等4所学校为
州级文明学校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院、园):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文明办关于印发云南省文明学校创建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文明学校“十有十无”创建条件及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云高工〔2013〕29号)精神,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文明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17〕50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申请,专家组实地考察,同意认定州第二中学、景洪市勐龙镇小街中心小学、景洪市勐罕镇中心小学、勐腊县易武中心小学为“州级文明学校”。
希望新认定的学校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抓好文明学校创建工作,切实提升校园文明水平。
西双版纳州教育局 西双版纳州文明办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