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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教发〔2017〕58号 西双版纳州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职业教育东西部协作行动计划推进方案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教育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1-13
西双版纳州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职业教育东西部
协作行动计划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局机关各科室(中心、所):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务院扶贫办职业教育东西部协作行动计划推进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云教职﹝2017﹞17号)精神,做好职业教育结对帮扶工作,着力推进我州职业教育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职业教育扶贫工作的精神,坚决完成“发展教育脱贫一批”重要任务,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上的强大功能和在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围绕全州各职业院校发展需求,坚持扶贫先扶智、治贫先治愚,从西双版纳州实际出发,力图通过结对帮扶,加强职业院校能力建设,扩大招生人数和办学规模,不断推进职业教育扶贫工作,实现教育精准扶贫目的。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口帮扶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西双版纳州教育局职业教育对口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陶红荣 州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施云峰 州教育局副局长、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袁松平 州教育局副局长
张苏云 州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刘巧玲 州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杨文勇 州教育局财基科科长
余 娜 州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李俊波 州教育局发展规划科科长
刘永胜 州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杨红兰 州教育局民族教育科科长
计永坤 州教育局督导室负责人
陈 鑫 州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科长
赵和升 州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孙艳兵 州招生考试办公室主任
李英昌 州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熊明顺 州教育局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岳 鸣 州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教育局职成教科,具体负责全州职业教育东西部协作行动计划推进工作,其他科室协同参与相关工作。
三、结对安排
搭建“一对一”、“多对一”校校对口帮扶关系,充分发挥支援方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对口帮扶我州各职业院校,签订校校帮扶合作协议。结对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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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方(联系电话) |
受援方(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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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食品药品职教集团 (许良葵 处长 13560124308) |
全州各职业院校 (余娜 13578136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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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职业学院(0871-65812723) |
勐海县职业高级中学 勐腊县职业高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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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新兴职业学院(0871-67427879) |
勐海县职业高级中学 勐腊县职业高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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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0691-2145663) |
勐腊县职业高级中学 勐海县职业高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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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职业高级中学(0691-2159581) |
勐腊县职业高级中学 (张健 副校长 13887912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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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工业技师学院(0874-3311692) |
勐海县职业高级中学 (李有福 副校长 13988174655) |
四、帮扶重点
(一)互派干部、骨干教师
支援学校每年接收受援学校管理人员或骨干教师进行挂职学习。
支援学校每年选派管理人员或骨干教师到受援学校指导管理和教学工作,帮助受援学校制定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培训计划和工作措施。积极开展同类学科教研组教学研讨活动,开展包括随班听课、教学观摩、说课、评课等交流活动,帮助受援学校教师提高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二)支持骨干专业建设项目
支援学校协助受援学校制定骨干专业、特色专业及骨干学科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在实际建设工作中给予跟踪指导。
(三)加大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力度
支援学校会同受援学校加强与人社、扶贫办等部门的联系,在认真调研、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建立学校贫困生的资料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争取给予贫困学生一定的资助,切实做到精准扶贫。
(四)推进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及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各受援学校要根据各自实际,积极主动争取支援学校帮助制定实训实习基地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及一定的经费支持;要争取支援学校针对受援学校专业方向及特点,提供成功的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模式,帮助受援学校发展。
五、其他事项
(一)为保障全州职业教育对口帮扶工作有序推进,从2017年起建立报告制度。请各县(市)教育局、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于每年6月10日、12月1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同时填报相关表格(表格详见:云教职﹝2017﹞17号文件附件一、附件二)。
(二)各县(市)教育局要主动向各县(市)人民政府汇报职业教育东西部协作工作,争取每年相应经费的安排,支持本地区职业教育对口帮扶工作。同时请各县(市)教育局在上级下达的经费中,安排相应经费支持本地区职业教育对口帮扶工作。
(三)各支援学校、受支援学校拿出相应经费用于职业教育对口帮扶工作。
(四)请各受援学校成立以校(院)长为主的工作班子,抽调专人,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工作计划,主动联系支援方学校,争取早日建立协作关系。“帮扶协议”及“协议内容”按省厅文件(云教职﹝2017﹞17号)执行。签署协作协议工作务必于2017年10月10日前完成,协议签订后报备州教育局职成教科,州教育局将适时开展督查。
电子邮箱:xsbnzcjk@126.com
附件: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务院扶贫办职业教育东西部协作行动计划推进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西双版纳州教育局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