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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教发〔2017〕9号 西双版纳州教育局 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直过民族”脱贫攻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工程方案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教育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1-13
西双版纳州教育局 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
事务局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直过民族”脱贫攻坚国家
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工程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民宗局,扶贫办:
现将《西双版纳州“直过民族”脱贫攻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工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目标责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积极创造条件,推动《方案》的实施。
二、各县(市)教育局、民宗局、扶贫办需密切配合,组织应参训人员参加培训。考虑到培训对象实际情况及受教育程度不同,培训可采取超常规的方式进行,可采用短期集中或用夜校的方式,也可包村包户,分散进行,时间可长可短,但必须达到脱“盲”的效果。
三、实施“直过民族”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攻坚工程,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县(市)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方法,总结经验和做法。
四、请各县(市)教育局制定本县(市)《“直过民族”脱贫攻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工程方案》,于2017年2月15日前将报送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请各县(市)民宗局、扶贫办积极配合同级教育部门开展工作,及时提供工作所需材料、数据。
附件:1.西双版纳州“直过民族”脱贫攻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工程方案
2.西双版纳州2016年“直过民族”聚居区45岁以下不通汉语人群汉语(普通话)培训工作路线图
3.西双版纳州2016年“直过民族”聚居区45岁以下不通汉语人群汉语(普通话)培训名额分配表
4.西双版纳州2016年“直过民族”聚居区45岁以下不通汉语人群汉语(普通话)培训资金分配表
5.南省教育厅 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云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直过民族”脱贫攻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工程方案的通知
西双版纳州教育局 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