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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教发〔2016〕50号 西双版纳州教育局关于下发《西双版纳州教育系统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梳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教育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1-13
西双版纳州教育局关于下发《西双版纳州教育系统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梳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院、园):
根据西双版纳州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州开展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的通知》(西稳发〔2016〕01号)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订《西双版纳州教育系统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双版纳州教育局
2016年6月12日
西双版纳州教育系统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梳理专项行动
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州人民政府领导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大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梳理工作,按照“全面覆盖、有效化解、多措并举、防止激化”的总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大排查,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集中解决一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实现小事不出学校、大事不出系统、重大矛盾纠纷不出州,为第四届南博会,G20峰会等重要活动圆满举行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尽最大努力防止全州教育系统内部及涉及教育领域矛盾纠纷激化而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事件。
(三)全州教育系统进一步完善局党委领导、学校主导、综治协调、齐抓共管”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格局,健全全州教育系统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提升基层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能力,促进教育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集中排查化解工作取得成效,决定成立西双版纳州教育系统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陶红荣 州教育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 李 健 州教育局局长
王云照 州关心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李 超 州教育局副局长
袁松平 州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凌升华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常务副院长
张苏云 景洪市教育局局长
刀美英 勐海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
杨 泽 勐腊县教育局局长
杨文勇 州教育局财基科科长
刘永胜 州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赵和升 州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负责人
王革新 州教育局督查室主任
计永坤 州教育局督导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袁松平副局长兼任。各县(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按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各维稳领导小组要深入排查化解本部门、本系统存在的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
三、方法步骤
全州教育系统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工作专项行动于2016年6月开始,至2016年8月30日结束,专项行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前期工作(6月13日前)
州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西双版纳州教育系统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各县(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成立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对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6月13日前,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将方案报州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
(二)集中排查化解阶段(6月25日前)
第一、全面深入排查。
1.全面排查。全州教育系统在面上做到逐班级、逐年级、逐学校及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对长期存在未能解决或当前发生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逐一排查登记。
2.重点排查。教育系统内部矛盾纠纷排查的重点:一是在职称评聘、绩效工资、提拔晋升、退休职工待遇等方面教职工利益诉求尤其是群体性利益诉求不能满足而引发的矛盾;二是因违反办学行为规范受到处分、处罚的涉案学校及教师;三是单位内个别生活失意、感情遇挫、心理失衡、与单位和邻里积怨较深可能引发个人极端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事件重点人员;四是民办学校劳资纠纷引发的矛盾及非法、违规办学的学校;五是教职工因校内房产、土地引发的纠纷。涉及教育领域矛盾纠纷排查的重点:一是各级各类教育招生中,因家长期望得不到满足而引发的矛盾;二是教育发展、改革过程中,部分家长因既得利益受损而引发的矛盾;三是学校违反规定乱收费引发家长不满;四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因对学生教育或处置不当引发家长与学校之间的矛盾;五是因学生意外事故引发的涉及学校和教师的各种争端事件;六是要求解决历史问题的民师上访。
3.分析排查。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要通过经常性、滚动性排查,随时关注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了解师生、家长、社会各方对教育的诉求,通过调查分析、信访反映、网络信息等渠道全面掌握本单位、本系统的各种显现和潜在的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涉及教育领域的社会异常情绪和动向等。
第二、加大化解攻坚力度。
1.边排查边化解和集中化解。各县(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进行全面梳理,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更新,对初发阶段和一般性的矛盾纠纷,坚持边排查边化解,力争及时就地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和可能引发重大问题的矛盾纠纷,逐个进行分析研判,找准症结,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办法,确保90%以上的矛盾纠纷在专项行动期间得到彻底化解。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必须报西双版纳州教育系统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筛选疏理,重点跟踪。
2.包案化解。对因各种原因未能有效化解和可能引发重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建立专门台账,并及时组织研究协调,确定有关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包案化解,限期解决问题。对矛盾纠纷突出的学校,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派出工作组或得力人员坐镇督促化解。
3.综合处理。对短期内难以完全化解的矛盾纠纷,要建立常态化教育管理机制,加强人文关怀,多管齐下,综合施策,严防矛盾激化;对那些扬言报复社会、出现铤而走险苗头的高危人员,要及时报告州、市维稳办或公安局进行严密管控,妥善疏解。
6月13日前,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将单位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梳理报表报州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
(三)完善长效机制阶段(6月30日前)
州教育局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本系统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进行检查指导。各县市教育局领导小组将成为今后教育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构,并努力完善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保障措施,促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检查考核阶段(7月10日前)
检查考评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形式进行,由各学校领导小组进行自查。各县市教育系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各校报送的自评报告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各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进行考核。州教育局对系统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并作为成员单位迎接西双版纳州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的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州教育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长及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县(市)教育局局长、局机关各科室、州直各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明确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精心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开展工作。要把专项行动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坚持把走群众路线贯穿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全过程,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促进专项行动的大落实。
(二)明确工作责任。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学校内的矛盾纠纷,由学校排查化解;涉及教育领域的矛盾纠纷,由学校和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排查化解;教育政策性的矛盾纠纷,由教育主管部门排查化解。对矛盾多发、隐患突出、排查化解工作不力、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等制度。
(三)汇总工作情况。各县(市)教育局和州直各学校于6月23日前认真填报《教育系统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梳理报表》(见附件),7月25日前将开展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情况上报州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联 系 人:官桂兰,联系电话:2122731,18988116787。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教育系统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梳理报表
附件1
教育系统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梳理报表
填报单位(县市教育局、州直各校)(公章):
编号 |
简要情况 |
已掌握或新增 |
问题、隐患类别 |
所涉群体 及人数 |
责任单位及 责任人 |
化解措施和 管控措施 |
化解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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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此前已经掌握的为“已掌握”,此次排查出的新问题为“新增”。2.问题、隐患类别按文件中:重点排查的类别来填报。包括升学、重大工程建设、房地产纠纷、民办教师和其他突出信访问题,
2.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校(院、园)于6月23日前报州教育局学校安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