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教发〔2016〕45号 关于在全州开展夏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防范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教育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1-13

关于在全州开展夏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对防范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州直各学校(院、园):

夏季是学校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截至20164月,全省学校报告甲乙类传染病病例1302例,报告死亡5例。报告肠道传染病240例,其中伤寒和副伤寒128例、痢疾86例、甲型肝炎15例、其他类型肝炎11例。截至2016511日,全省学校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4起,其中传染病疫情爆发21起(发病606例)、食物中毒3起(发病230例)。为切实加强我州学校夏季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防范工作,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的通知》(云教保〔20166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州开展夏季学校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防范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2016530日至617日。

二、检查对象:全州各级各类学校。

三、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530日-63日)

各地、各学校对校内食堂、超市、小卖部等食品安全情况以及学校卫生进行全面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二阶段:属地普查(66—610日)

各县(市)教育局联合卫计委、食药监局等部门成立检查组,对所辖各类学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第三阶段:联合督查(613—617日)

州教育局将联合州卫生计生委组成督查组,抽查部分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并对各地开展本次专项检查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评价;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学校卫生

1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

重点检查学校内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采光、照明、教室微小气候、宿舍卫生、噪声、厕所卫生、阅览室等内容,并开展师生问卷调查。

2生活饮用水卫生

重点检查学校内桶装饮用水饮水机和直饮水饮水机的索证以及消毒等日常卫生管理情况;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食堂供水等卫生管理情况,同时开展现场快速检测。 

3传染病防治

重点检查各学校落实GB28932-2012《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规范》情况,特别是检查学校组织保障是否到位,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是否齐全,健康教育、晨检等预防控制措施是否有力,是否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是否坚持晨检登记报告制度,每日做好学生因病缺勤及病因排查工作,是否做到患病学生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疫情扩散与蔓延。

4登革热、寨卡病毒病防控工作

重点检查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情况,是否定期疏通沟渠、填平水沟;教室、宿舍内是否有瓶罐积水;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是否按要求悬挂蚊帐;是否定期在教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喷洒灭蚊药水;是否对学生进行登革热、寨卡病毒病防控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5健康教育及管理台帐

重点检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体育与健康)开设情况,大中专院校、高中健康教育讲座开设情况,学校健康教育卫生工作台帐记录等情况,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要通过召开家长会督促家长切实履行家长作为孩子第一监护人的监护责任,特别要做好学生离校后和从家返校的安全监管及教育工作。

(二)学校食品安全

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校内食堂等)

1)食品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学校餐饮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餐饮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学校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食物中毒预案和防控措施建立和落实情况;学校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设立和工作开展情况。

2)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健康证明:校区内各类餐饮单位、学生用餐配送单位的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情况。

3)食品的采购和储存:食品原料采购的索证、索票情况;食品进货查验情况;储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开学前是否对食品原料仓库进行一次清查,对超过保质期和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进行处理的情况。

4)食品加工卫生:食品原料、成品、半成品的存放或加工过程是否存在交叉污染现象;食品加热过程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添加剂特别是泡打粉的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加工设备、工具及容器的清洗及消毒措施的落实情况。

5)学生用餐管理状况:备餐间卫生状况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每餐次的剩余食品处理是否按照要求;食品留样是否按照规定执行;学生用餐配送单位的加工、运输、配餐过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要求。

6)食物中毒事故防控情况辖区内学校食堂应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2校内经营场所食品安全(校内超市、小卖部等)

1)持有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并按规定悬挂。

2)食品销售经营者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应如实记录各类食品的入库、售卖数量和日期。

3)禁止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设定散装食品贮存、销售的专区,并与办公、生活等场所分离,防止交叉污染。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教育局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和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活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计划,精心部署,全面有序地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成效。

(二)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及时妥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师生在出现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疫情时,各级各类学校应根据所在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迅速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送医院救治,组织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同时,严格执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须在事故(事件)发生2小时内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将事故(事件)情况和学生伤亡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谎报、少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各学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落实学校卫生、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排查风险隐患。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学校餐饮食品安全自身管理组织建设。特别是要对学校食堂承包经营加强管理,完善准入条件、退出机制、日常管理考核机制,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二是要加强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要明确专人负责食品原料采购的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并对其开展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要对供货单位进行再审核,择选资质合格、信誉良好的供货单位,对采购量较大的鲜肉、肉制品、米、面、油等重点品种,应定点采购,有条件的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三是落实食物中毒防控的各项措施。要对食物储存、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操作、剩余食品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风险排查,对冷荤凉菜、豆角(四季豆)、亚硝酸盐等的禁令要严格执行,对高风险食品要严格控制。四是要加强对学校桶装水饮水机和直饮水制水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定期对所有的桶装水饮水机和直饮水制水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和维护保养。五是进一步完善学校传染病疫情的应急预案,开展传染病疫情的应急演练。六是制定好学生体检计划,要与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密切配合,按要求对学生进行体检,切实掌握学生生长发育水平和营养状况以及学生常见病的发病情况,及时将体检结果反馈学生家长,并针对性加强学生的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

(四)各县(市)教育局要加强督导和检查,督促相关学校及时落实卫生计生部门提出的食品安全监督意见、卫生监督意见,确保有关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请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院、园)将本次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简报(附图片)于2016625日前报州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

联系人:官桂兰      

  话:2122731

  箱:xsbnjyjaqb@126.com

 

    附件: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防范工作的通知

 

 

西双版纳州教育      西双版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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