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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教体发〔2022〕12号: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 中小学教育专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2-30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 中小学教育专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州属各学校(园):
现将《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育专项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9日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深化新时代中小学
教育专项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双版纳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西双版纳教育振兴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校教育专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办学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新时代教育发展需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专项管理工作,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整体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对学校各项教育专项管理的相关规定,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安全管理、家校协同育人、教育评价改革、“五项管理”落实等新时代学校教育管理的重点任务,通过努力到2025年,全州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专项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三、实施对象
全州中小学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规定
各学校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和《云南省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西双版纳州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和考核细则》等文件要求,逐项逐条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常规管理规定。
(二)突出思想政治教育
1.加强思政课程建设。配足配齐专兼职思政课教师,专职思政课教师必须专任思政课教学。加大思政课教师培训力度,建立新进思政课教师岗前培训、兼职思政课教师岗前专业培训、思政课教师全员培训制度,组织开展思政课统编教材教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等专题培训。通过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培养一批思政课骨干教师。学校将思政课教师实践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每位思政课教师每年参加实践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其中参加县(市)外实践教育活动至少1次。加强思政课学科教学,开齐开足《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等德育学科课程,不得减少课时或被其他学科挪用。加强校本教研,每学期开展思政课专题教研活动至少2次、青年教师的教学“晒课”或骨干教师的“献课”活动至少1次。
2.开展课程思政研究。教研部门、学校要对专任教师开展课程思政研究培训,增强教师课程思政的自觉意识。学校通过思政案例分享、思政教师指导、优质思政课教学欣赏等方式开展课程思政校本教研。加强思政教学渗透,文科类课程充分利用学科固有的德育因素,有效设计课程和组织教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学生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并形成积极的情感和价值观;理科类课程根据学科的特点,进行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方法论的教育,进行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科学态度的教育;艺术、体育类课程在教学活动中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吸引力,潜移默化地传授先进文化,陶冶学生情操,激发学生热爱生活、美化生活的情感;信息技术类课程突出网络道德教育,帮助学生抵制不良信息,提高网络免疫能力;综合实践活动课加强对学生生活技能、劳动习惯、动手实践和合作交流能力的培养。
3.强化思政主题班会。学校每学期制定系列化、常规化思政主题班会活动计划、每月要有1次思政主题班会,班主任每周坚持开展1次主题班会。思政主题班会要重点体现文明礼仪教育、习惯养成教育、法制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等内容。
4.深入开展课外实践。强化活动育人,围绕节庆日、纪念日等,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学生特点、地方资源,精心设计、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根据不同学段学生身心特点,精心设计研学课程规划,完善研学课程体系建设,规范组织实施研学活动。每学年至少组织1次年级研学活动。
5.建立关爱帮扶机制。对经常性逃课、违纪、逆反心理严重的特殊学生建档,建立师生“一对一”关爱帮扶机制,每月帮扶教师至少要和帮扶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沟通联系1次,电话或书面告知其子女在校学习生活情况。
(牵头科室:工委办;责任单位及科室:德育师训科、体卫艺科、人事科、基础教育与民族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州教育研究所、体卫艺科、州直各学校,各县市教育体育局)
(三)突出心理健康教育
1.加快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培养。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心理健康教师队伍,每所学校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在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岗前培训、业务进修等培训中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必修内容予以重点安排。
2.加强心理健康课程建设。学校要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纳入校本课程,要注重安排形式多样的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等。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树立自助互助意识,学会理性面对挫折和困难。要充分发挥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校园文化的重要作用,全方位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严格落实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和美育课的刚性要求,积极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和丰富的艺术实践活动,结合各学段特点系统加强劳动教育,吸引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生活和学生社团活动,切实培养学生珍视生命、热爱生活的心理品质,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各县(市)教育体育局要设立或依托相关专业机构,牵头负责组织区域内中小学开展测评工作,指导学校科学运用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结果,推动建立“一生一策”的心理成长档案。各学校要在每年秋季开学后一月内面向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含中职)开展1次心理健康测评,健全筛查预警机制,及早实施精准干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州直学校由景洪市负责组织开展测评工作。
4.建好用好心理健康辅导室。各县(市)教育体育局要建立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中心,配备专门场地空间及软硬件设备,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咨询辅导服务。各县(市)教育体育局进一步推动所在区域中小学建立健全心理辅导室。学校应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各类资金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础经费,确定生均标准,足额按时拨付,并视情建立增长机制。
5.开展心理健康宣教活动。学校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广播、校园文化长廊等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宣教活动,每校每学期要开展好“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面向全校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项活动,召开一次“珍爱生命”主题班会,组织一次全员家访,开展班主任与学生“一对一”交心谈心。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关系和自我意识等方面可能遇到的心理失衡问题,主动采取措施,避免因压力无法缓解而造成心理危机。
6.强化日常防控。争取专业机构协助支持,妥善做好学生突发事件善后工作。学校要及时了解学生是否存在早期心理创伤、家庭重大变故、亲子关系紧张等情况,积极寻求学生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的有效支持。在家长学校中将青少年发展心理学知识列为必修内容,防止因家庭矛盾或教育方式不当造成孩子心理问题。针对中小学生出现的异常情况,学校教师要与家长共同加强心理疏导,分类疏导各种压力,帮助学生渡过难关;各县(市)教育体育局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机干预的支持协作机制,为所在区域中小学提供医疗帮助;学生因心理问题在学校发生意外事件后,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第一时间联系学生家长,并在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指导下核实情况、及时处理。
(牵头科室:德育师训科;责任单位及科室:学校安全管理科、基础教育与民族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州直各学校,各县市教育体育局)
(四)突出学校安全管理
1.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工作措施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制度,成立学校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学校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和学校爱国卫生、疫情防控工作。
2.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的要求,实行学校安全管理党政同责,把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分解到校长、党组织书记、副校长、中层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教师、宿舍管理员、校医、保安等相关人员,明确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3.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每月集中开展1次校舍建筑、消防、管制刀具、用水用电、食品卫生、爱国卫生等各类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主动开展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化解各类涉校涉生矛盾纠纷。
4.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将防溺水、防交通安全、防火、防暴、防中毒、防欺凌、防踩踏事故等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的范围,常态化开展安全宣讲、警示教育。设立防溺水安全教育日,开展防溺水安全宣教活动。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三必讲”:周末、假期学生离校前必讲30分钟的安全教育;发现苗头性事件对学生必讲危险性;每学期对学生开展安全案例剖析、警示教育。每个学期安排法制副校长至少到校开展1次法制教育安全宣讲,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和校园安保队伍安全技能培训。
5.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每个学期至少开展1次防火、防震、防灾、防暴、疫情防控安全应急演练,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和师生避险自救能力。
(牵头科室:学校安全管理科;责任科室单位:体卫艺科、各州直学校,各县市教育体育局)
(五)突出家校协同育人
1.完善家访工作机制。对特殊学生采取“一对一”结对帮教措施,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要对其家庭每学期开展1次以上家访活动,促进家校协同育人。
2.建设家长学校。将防范学生溺水、交通安全、学生欺凌、心理健康教育、疫情防控等内容纳入家长学校课程体系,系统培训家长,推行家长学分制,通过参加测试或培训达到一定学分,由学校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3.建立“代理家长”关爱机制。加强对留守儿童、单亲、丧亲等特殊学生群体的关心帮助,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担任特殊学生的“代理家长”,从学习、生活上教育引导学生。“代理家长”每月至少1次通过适当方式与学生家长(监护人)沟通联系,交流学生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
(牵头科室:德育师训科;责任科室单位:学校安全管理科、体卫艺科、各州直学校,各县市教育体育局)
(六)突出教育评价改革
1.完善评价教师机制。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教师失德失范的,师德考核“一票否决”,不得参与职称(职务)评聘、评优评先、晋级晋升等。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校教师评价考核制度,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突出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工作实绩考核,不能片面以学生学业成绩、毕业升学率考核教师,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奖励分配依据,实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杜绝做与不做一个样、做多做少一个样。
(牵头科室:德育师训科;责任科室单位:人事科、基础教育与民族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州教育研究所、各州直学校,各县市教育体育局)
2.落实“五育并举”。学校建立德育评价工作委员会,制定本校德育评价的工作清单、具体操作规范流程,每月小结1次学校德育工作情况;班级建立德育评价小组,负责本班学生德育评价工作,每周对每个学生进行1次德育评价。开齐开足体育课,小学4课时/周、初中3课时/周、高中3课时/周,严格落实每天在校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每学年举办1次校园运动会。按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音乐、美术等艺术类课程,开设书法课,保证每周安排2节艺术课,结合实际成立艺术社团,每学年至少举行1次校园艺术节活动。加强劳动教育,根据各学段特点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中小学每周不少于1课时。
(牵头科室:体卫艺科;责任科室单位:德育师训科、州教育研究所、各州直学校,各县市教育体育局)
(七)认真落实“五项管理”
1.严格作业管理。严格控制课外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每天不超过1小时,初中家庭作业每天不超过1.5小时,不得布置超过课标要求的作业,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布置由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为批改的作业,不得统一布置网络作业或须通过网络下载打印的作业。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省、州的相关规定开展“5+2”课后服务工作,做到“一校一案”。
2.严格睡眠管理。保障学生睡眠时间,每天上课时间小学不得早于8:20、初中不得早于8:00;每天睡眠时间小学生不少于10小时、初中学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学生不少于8小时。
3.严格读物管理。规范管理学生读物,严禁组织学生违规订购教辅教材,严禁利用在校园内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4.严格体质管理。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及视力考评机制,严格落实每天2次眼保健操、每学期2次学生视力状况监测,小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93%以上,视力不良率38%以下;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80%以上,视力不良率控制在60%以下。
5.严格手机管理。严禁学校简单粗暴管理学生手机入校行为,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牵头科室:基础教育与民族教育科;责任科室单位:体卫艺科、州教育研究所、各州直学校,各县市教育体育局)
五、实施步骤
(一)全面学习研究(2022年6月—7月)。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各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学校常规管理的文件,对本地、本校学校教育专项管理展开大讨论,找出存在的短板漏洞,明确下一步重点工作。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单位:各州直学校,各县市教育体育局)
专题培训辅导(2022年9月-11月)。建立州县(市)两级分级培训机制,州教育体育局负责对全州高中阶段学校、州学校校长及高中阶段学校挂牌责任督学进行培训,各县(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对辖区幼儿园、小学、初中校长及挂牌责任督学进行培训。每一期培训班由1名州教育体育局领导或专家负责对学校教育专项管理的文件进行解读辅导,由州级组织若干名骨干校长以案例分析的形式作学校常规管理培训,由各县(市)教育体育局自行组织若干培训团队,对辖区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及挂牌责任督学按学段进行全覆盖培训。
(牵头科室:德育师训科;责任科室单位:督导室、体卫艺科、学校安全管理科、人事科、基础教育与民族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州教育研究所、各州直学校,各县市教育体育局)
(三)全面组织实施(2022年9月)。2022年8月底前,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全面梳理学校教育专项管理工作,修订完善各类学校管理制度。学校全面落实教育专项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学校教育专项管理水平。各责任督学每月至少1次深入挂牌督导学校检查指导教育专项管理工作。
(牵头科室:督导室;责任科室单位:德育师训科、体卫艺科、学校安全管理科、人事科、基础教育与民族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州教育研究所、各州直学校,各县市教育体育局)
(四)开展督导评估(2022年12月)。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每年年春季、秋季开展的开学综合管理检查,将此项工作作为检查的重点工作。
(牵头科室:督导室;责任科室单位:德育师训科、体卫艺科、学校安全管理科、人事科、基础教育与民族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州教育研究所、各州直学校,各县市教育体育局)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新时代中小学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州、县(市)、学校三级领导和管理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学校教育专项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管理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辖区学校切实加强教育专项管理工作。
(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单位:基础教育与民族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州教育研究所、各州直学校,各县市教育体育局)
(二)落实经费保障。学校要统筹公用经费资金,保障学校常规管理需要的日常开支,重点保障心理辅导室的建设、心理健康教师和班主任培训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活动的费用,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
(牵头科室:发展规划财务基建科;责任科室单位:各州直学校,各县市教育体育局)
(三)加强监督管理。将学校教育专项管理纳入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县(市)政府履职考评的重要参考。按“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开,同时作为衡量学校教育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对学校教育专项管理混乱、校园安全事故频发的县(市)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学校给予通报并督促其限期整改。
(牵头科室:督导室;责任科室单位:各州直学校,各县市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