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教体发〔2022〕10号: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7-02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深化体教融合促进

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单位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西双版纳州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

                                          2022524

 

 

 

西双版纳州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体发〔20201号)《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体发〔20221号),切实解决多年来一直制约西双版纳州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难题,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结合西双版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2022年和2025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分别达到50%以上和60%以上。到2025年,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开齐开足体育课,教学、训练、竞赛体系、青少年竞技体育培养体系普遍建立,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和综合素养明显提升,工作评价体系进一步健全、规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1.严格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要求。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九年级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按照各学段规定应学习的健康知识,参考健康教育教学指导,每学期开设4课时健康教育教学课程。

2.高质量上好体育课。深化体育教学改革,转变教学观念,全面把握教会、勤练、常赛的内涵与要求,在中小学广泛开展健康知识与基本运动技能作为体育课必修必学内容,积极探索体育选项走班制教学组织形式。鼓励学校开发校本课程,积极开展少数民族传统特色体育课。特殊教育学校结合实际开展适合残疾学生身心特点的体育活动。

3.丰富青少年学生体育活动。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着力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校内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完善和巩固早操、大课间、体育课、体育社团活动、体育辅导、课余训练、冬夏令营、体育竞赛等活动制度。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探索实施体育家庭作业制度,提出锻炼内容、锻炼强度和时长要求。

4认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电子档案,认真组织体质测试和数据上报。每年开展一次学生健康体检。2022年起,各县(市)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纳入学校考核,确保每学年国家学生体质与健康数据测试上报的学校数达100%,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超过50%,到2025年,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力争达60%以上。

5认真落实学生体育考试制度。贯彻落实《云南省初中学生体育考试方案》,充分发挥体育考试导向作用,引导学生掌握1—2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6建立校园体育项目运动队。推行每所幼儿园建立一支幼儿体育项目兴趣队,每所完小建立至少一个体育项目运动队,每所中学建立至少一个三大球项目和至少一个其他特色项目运动队,在广泛开展校内竞赛活动基础上,定期参加州、县(市)内联赛。

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委宣传部、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加强传统体育项目学校建设

1开展传统体育项目学校创建。在全州各中小学开展传统体育项目学校创建,各县(市)形成小学、初中、高中各阶段体育后备人才成长的有效衔接机制。

2多渠道助力提高学生运动技能水平。充分利用冬夏令营及校内外体育活动,实施体育项目技能培训,并组织力量提供专业体育训练和指导。对照所选传统体育项目,自小学三年级开始,将运动技能教学列入每学期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计划,让每名学生在各年龄段掌握相应运动技能。

3实施校建青少年竞技体育运动队计划。进一步规范项目布局,学校组建青少年竞技体育运动队。依托传统体育项目学校建设,州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与学校合作,共同组建州青少年竞技体育运动队,促进州青少年竞技体育运动队建设改革与学校运动队建设相衔接,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送训入校,对建队学校予以业务指导及相应保障,并将其纳入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序列。建立教练员送训入校制度和学校体育教师兼职教练员制度。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参照执行。

4推行体育自主招生。自2022年起,在认定的西双版纳州传统体育项目学校中逐步推行体育自主招生,每个县(市)保证至少有1所高中、1所初中学校实施体育自主招生,畅通体育特长学生成长通道。

5强化监督考核。完善传统体育项目学校管理实施办法,每年对传统体育项目学校建设发展情况进行评估,提高学校体育工作质量,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完善青少年学生体育赛事体系

1健全赛事体系。统筹好学生(青少年)比赛、社会组织赛等赛事资源,制定竞赛目录,坚持年度竞赛制度。举办州学生(青少年)运动会,每年举办1次每次不少于2个项目,形成年龄结构衔接、学段清晰的竞赛体系。

2丰富赛事活动。利用好课余、周末、节假日,州、县(市)两级每年坚持举办以三大球、田径、橄榄球等比赛为引领,其他项目为补充的学生(青少年)单项体育比赛,不断丰富青少年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形成以训促赛、以赛检训的良性循环机制,不断以训练提高赛事水平,以赛事检验训练水平和发现问题,再以问题改进训练手段。

3实施全员参赛。定期举办学校运动会和体育节,立足校园,建立全员覆盖、人人参与的常态化校内联赛,保证每名学生每年至少参加1次校级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

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委宣传部、州卫生健康委、团州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深化体校改革

1推进州业余少体校改革。在突出西双版纳开展训练项目特色和完成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任务的同时,推动建立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优化项目布局,实施分类精细化管理,严把日常训练关,教练员要积极参与运动员训练以外的学习和生活的管理,不断提高人才培养效益。

2转变少体校工作模式。开展校建青少年竞技体育运动队计划,把运动队建立到学校,选派优秀教练员到中小学校开展体育教学与训练工作,解决运动员文化学习与训练相互抢时间的矛盾,调动学校资源,整体提升运动队学习、训练质量,保障参训运动员顺利入选高级训练单位、升入高一级学校并最终就业。

3增加青少年日常训练竞技体育项目。结合西双版纳州实际,挖掘适合西双版纳州开展的青少年竞技体育项目,利用校建青少年竞技体育运动队模式,增加青少年日常训练项目,提升西双版纳州青少年参加重大比赛竞争力,打造西双版纳州优势青少年竞技体育项目。对新增加的项目,在教练员培训、场地器材建设、经费等方面给予倾斜。

4健全优秀运动员激励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3号),出台西双版纳州优秀运动员激励机制,为青少年运动员训练、比赛、教育和就业创造更好成长保障条件。

5健全教练员激励机制。出台西双版纳州参加重大体育赛事和人才培养输送激励政策,保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平。完善教练员履职考核办法,对一线教练员给予适当倾斜。鼓励教练员参与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为学生提供专项运动技能培训服务,并按相关规定领取报酬。

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规范培育社会体育组织

1加强社会体育组织管理。民政、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社会体育组织的指导和监管。改善营商环境,避免出现变相行政审批的现象,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2推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各县(市)加快落实社会体育组织税收、场地、贷款等方面政策,积极培育社会力量。自2022年开始,各县(市)成立各体育项目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大力支持市场化运作。

3实施俱乐部、社会团体、优秀运动员进校园准入制度。加强对各社会体育组织实施监管,执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会团体、优秀运动员进校园标准,对符合标准的社会体育组织和个人由学校自主选择合作。鼓励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学校体育活动。

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税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加大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力度

1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出台运动员安置保障政策。加大力度配齐中小学体育教师,未配齐的县(市)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符合相应条件的西双版纳籍退役运动员担任体育教师。

2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州、县(市)两级通过聘用、调配、政府购买等方式配齐配足各级青少年竞赛和体育训练管理中心教练员。在校建青少年竞技体育运动队的中小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逐步完善教练员职称评定评价体系。

3实施教练员业务能力集群管理。对专兼职教练员,定期安排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探索尝试青少年体育师资队伍改革,在具有初级、中级职称的体育教师、教练员中,鼓励推行体育教师、教练员双向互补。

4提升教练员权益保障。明确专兼职教练员工作量,周末、假期的训练和比赛任务及承担的日常早操、课间操要折算为工作量,超出工作量的要支付相应的报酬。专兼职教练员参照义务教育阶段体育教师工作服装经费每年按照不低于1500元的标准,落实教练员服装经费。

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多渠道改善青少年学生体育场地训练条件

统筹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学校和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互促共进机制,逐步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坚持社会体育场地建设与学校体育场地建设相结合,新建项目优先建在学校内或周边,实现学校与社会共享共用,综合利用好学校、公共体育设施。积极开发社会体育资源,着力解决学校体育场地不足的问题,确保体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完善评价机制

1推进青少年学生体育工作评价改革。将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管理、达到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对各类中小学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提高选材质量、提升科学训练水平、争创优异竞赛成绩、培养输送更多体育后备人才作为对各级训练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

2完善体育师资、教练员岗位评价。完善体育教师、教练员考核评价机制,将体育教师、教练员课余指导学生勤练、常赛以及承担课外活动、课后服务、输送运动员、各级赛事获奖等内容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评定和职称评聘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组织管理。县(市)要建立由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宣传部、统战部、编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教育体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税务、共青团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逐一破解。州、县(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完善学校体育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运行机制。

2健全责任机制。州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全州青少年体育工作,定期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汇报,督促县(市)级党委、政府做好相关工作。县(市)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指导各自管辖区域内青少年体育工作,督促学校细化青少年学生体育工作管理规定,建立校长、班主任负责制。各县(市)党委、政府抓青少年体育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述职评议重要内容。

(二)完善经费投入机制

州、县(市)级财政将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

按照政策规定,足额将体彩公益金用于西双版纳州体育事业发展,统筹安排彩票公益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青少年体育活动及相关工作。加大州、县(市)级财政资金对青少年学生体育工作的预算投入,优化教育、体育支出结构。重视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力度。各级学校统筹好公用经费及相关体育经费补助,组织开展好青少年学生体育活动。

(三)建立督导机制

将深化体教融合全面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体育工作纳入地方发展规划,列为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各县(市)党委、政府履行教育体育职责的评价内容。加强青少年学生体育专项督导评估,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持续下降、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不力的地方政府、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四)营造青少年体育良好氛围

培育校园体育明星,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健康科普、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进校园活动,丰富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促进校园体育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对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重视和支持青少年体育的良好氛围。鼓励家长积极参与青少年体育文化活动,强化体教融合示范引领,推广传播典型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