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窗口>>政务信息公开>>政府文件>>
西教体发〔2022〕5号: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2-11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州属各学校(院、园):
现将《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
2022年2月11日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教政发〔2021〕13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教育系统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云教发〔2021〕80号)、中共西双版纳州委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转发州委宣传部 州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西发〔2021〕31号)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结合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建设“一城两区”(世界旅游名城、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现代化新西双版纳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民法典教育为重点,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结合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开展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宣传工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全州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质量和水平显著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不断健全,覆盖体系和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不断丰富,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进一步增强;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实施与支持体系不断完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法治课教师教学能力明显提升,法治实践教育成果显著;依法治教不断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理论方向。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工作导向,更好的保障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的合法权益。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为中心开展工作,积极服务“一城两区建设”,主动服务“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目标和任务,不断提升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宣传的能力和服务水平。
坚持与依法治理相融合。坚持普法与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相结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分类实施统筹推进。根据领导干部、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等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和实际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法治宣传教育目标和内容,丰富普法途径和形式,全面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学习、领导班子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学生通过多种途径参与宪法宣传学习。加大对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等重点内容,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根据青少年身心特点和认知规律,组织设计分学段的宪法教育内容,在青少年成人仪式,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体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坚持把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重点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关于主体平等、财产保护权利、维护人格尊严等基本要求。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学好用好民法典。建立民法典常态化宣传机制,广泛开展以“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的民法典宣传活动,每年5月份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
(四)深入学习宣传教育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学习宣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位条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我州地方性教育法规的学习宣传,服务教育改革发展大局。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公共卫生安全、科学技术普及、优化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税务、防治家庭暴力等方面法律法规,正确宣传行政复议、诉讼、调解、仲裁等与权利救济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师生员工依法维权,以提升教育系统总体法治素养。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衔接协调,重点学习宣传党章、准则和条例等,将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更好地引导教育体育系统党员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在考核党员干部是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教育体育系统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七)深入学习宣传与西双版纳州“一城两区”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立足打造世界旅游名城,把生态作为最大支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大沿边开放示范区建设有关涉外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商业惯例的学习宣传。围绕加强开放合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区域性普法与依法治理合作。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突出宣传《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及单行条例,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与西双版纳州发展相融合。
三、落实普法重点举措
(一)继续推进教育系统干部法治观念提升工程建设。一是将法治教育纳入教育体育系统干部培训规划,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动教育体育系统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前先行学法等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二是将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应进行述法,每年举办2期以上法制专题培训或讲座。三是加强校长等学校管理干部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列为校长、管理干部全员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专家学者讲座、典型案例分析、经验交流与互动研讨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其法律素质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各种问题的能力。四是建立校长依法治校能力培训机制,重点培养一批具有法治思维和善于运用法治方式管理学校的优秀校长,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学校管理队伍的法律素质。把校长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治校能力作为校长任职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到2025年,每所学校至少有1名校级领导接受1次以上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五是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提出的普法教育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纳入中小学校总体教学计划,保证法治教育时间。
(二)切实加强法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一是配齐法治教育课教师,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中小学要配备1至2名专任或兼任法治教育课教师。不具备条件的,县市教育体育局可以组织多校联合聘用法治教育课专任教师。二是各级各类学校(院、园)要结合学校依法治理需要,有针对性地宣传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持续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明确培训内容和学时,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在“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确保每位中小学教师每年不少于5课时的法治宣传培训。通过法治知识竞赛、法治教学观摩、法治演讲、专题培训、报告会、研讨会、参观考察等多种方式,着力提升教师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把教师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掌握法律知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情况作为教师师德和业绩考核、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州级法治教育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培训基地。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到2025年,实现全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100%配备,轮训工作全覆盖。
(三)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水平。一是全面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大中小学法治课程开齐开足开好,落实中小学校法治课时,统筹规划各学段法治教育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实施路径,推进法治教育课程、教材、师资、考核“四落实”。在中小学开设道德与法治课,统一法治课程教材,发挥法治教育的课堂主渠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开设与法治教育相关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二是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持续举办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宪法宣传周”、网上学法用法、法治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法治舞台剧等活动,推广法治实践和案例教学。三是充分整合利用各部门和社会的法治教育资源,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积极整合和动员社会力量协同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争创省级示范基地,探索实行示范基地宣传设施移动巡回展出。四是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依托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单位和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加强对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更好维护青少年权益,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发生。四是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出发,关注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等的普法需求。以宪法教育和权利义务教育为重点,将规则教育、习惯养成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帮助青少年学生牢固树立规则意识、平等意识、诚信观念和契约精神。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在入学、入队、成人礼仪式中规范设置专门法治教育环节,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课后服务活动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结合安全、禁毒、国防和防欺凌、防诈骗等专题教育,开展开学第一课、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夏令营、以案释法等活动,每学期要举办一次法治讲座,开展一次法治实践活动。探索建立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评价体系,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纳入学生考核评价中,在相关考试中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内容。
(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探索建立符合全国示范标准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设具备一定实践性、互动性青少年法治资源教室。依托“中国普法网”“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等网站,开展多种形式的“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到2025年,在省教育厅的大力支持下,争取建立2个实践基地,有条件的县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至少建成1个实践基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推动中小学生利用实践基地学习掌握法制知识,推动学生每年接受不少于2课时的法治宣传教育。
(五)积极开展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创建活动。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编制并完善教育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教育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座谈论证、基层调研、公开听证、新闻发布、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健全校内民主管理体制,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建立健全对学生日常行为的考察评价和奖惩机制,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加大对学生遵纪守法行为的考量。加强学校未成年人保护、教育惩戒实施、安全管理、依法治理“校闹”等相关文件学习。全面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到2025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格局。
(六)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在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结合实际设定法律顾问普法工作量,发挥法律顾问在普法宣传、依法治理方面的作用。
(七)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等法治理念,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育人环境。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美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遵守公序良俗,健全守法信用记录,完善教育领域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开展特色鲜明的教育,发挥道德和法律规范教育行为、维护教育秩序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校园文化融合发展。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法治文化活动,鼓励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与熏陶作用。
四、加强普法工作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各学校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好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责任机制,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各学校要成立以本部门、本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教育系统、本学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各县(市)教育局、州属各学校(院、园)的“八五”普法规划于2022年3月15日前报州教育体育局备案。
(二)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强化机构建设。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各学校要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建设,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各类学校要确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章程建设、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等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加强与综治、司法、公安、法院、检察院、新闻宣传、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织的沟通协作,形成政府部门、学校、社会和家庭协调配合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把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部门和学校预算,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和学校设立普法专项经费,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各县市和各校普法经费落实将作为“八五”普法考核验收重要指标。
(三)强化评估检查。将法治教育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教育督导评估等重要范围,把依法履职作为干部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教育的第三方评价,将师生对法治教育的知晓率、满意率作为衡量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激励机制,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国家、省、州统一部署,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和期末总结验收,确保规划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