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窗口>>招生考试>>
2017年西双版纳州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考生须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3-07
2017年西双版纳州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考生须知
1、考生要认真遵守考场纪律和考试规则。尊重并服从引导员、测试人员的指挥和判定。
2、考试前,考生要充分了解体育考试目的意义,掌握体育考试的规则,方法和要求。
3、考试前,学校要向每位考生家长发放《体育考试考生家长告知书》,请考生家长认真阅读后签字确认并按时交回学校,保证不隐瞒、不带病、不带伤参加体育考试,避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4、考试前,考生要避免进行激烈体育活动,在考试当天应做好适当的热身活动。
5、考生参加体育考试前,须参加体验,体检合格后方可参加体育考试,未经体检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体育考试。
6、参加体育考试时考生的着装应该便于运动,服装和鞋子适于参加体育科目考试,但鞋底不得有铁钉、胶钉或塑料钉。
7、考试时,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工具进入考场。
8、因伤病不能按规定参加考试的学生和残疾学生应在考试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免(缓)考手续。
9、对办理免考的考生,各学校要在校内公示一周,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监督。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根据相关规定将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对违规考生体育考试成绩以0分计算。
10、因临时伤、病、女生月经期等原因暂时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办理缓考手续。申请缓考的考生(伤病考生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填写《西双版纳州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到县(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办理缓考手续,经审核后,按规定时间参加缓考。
11、考试过程中,考生因突发伤病而终止考试的,必须当场向考务人员提出申请,由考务办公室对考生是否参加考试或缓考进行确认。如考生确认不继续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写证明材料并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出缓考申请,由考务办公室根据现场情况审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缓考。
12、考生在缓考期间仍未全愈,可提出免考申请,由县(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复检审核同意后,体育成绩按30分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
13、体育考试是一次性考试,没有补考。四个项目都考完的考生,不能再申请参加缓考。
14、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应立即向监考教师或考点工作人员提出,以便及时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