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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招生考试政策的新变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11-25
1、调整的政策:在高寒山区贫困山区工作的教师子女的加分规定,由原来“第一志愿报考师范院校加20分”改为“十年以上并现仍在高寒贫困山区工作的教师子女第一志愿报考省内师范院校加20分”。
2、报教育部备案的政策:“省级三好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明确在内地19种民族考生加10分。
3、新增对4类人员高考舞弊的处罚力度:一是对在高考中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当年高考的各种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考的处理。二是对参加高考的高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考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考的处理。三是对参加高考的高校在校生,取消当年高考的各科成绩,并由其所在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四是对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非应届高中在校生或高校在校生参加考试的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4、高考报名信息采集及确认环节加强管理和监督。出台了“高等学校招生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总共二十六条,七章。
5、“三校生”报考普通高校,考试科目由原来5科:语文、政治、外语、数学、专业课变为考4科,即:语文政治综合、外语、数学、专业课。考试时间由二天半改变为二天。
6、出台了应急预案实施办法。据教育部的要求,省招办制定了《云南省教育统一考试各种偶发事件应急处理参考(暂行)》。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做好了各项应急准备。
7、严格规范高校招生章程的审核及发布。一是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才能发布;二是要在阳光高考平台上传及发布;三是民办院校和高职院校不准用简称模糊、隐瞒办学性质和层次。
8、自主选拔录取改革高校由原来59所增加到68所。此外,从2008年起,允许非应届生报考参加自主选择录取测试。
9、小语种专业单独招生新增6所试点高校,鼓励小语种单独招生的试点高校积极探索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小语种专业录取办法。
10、艺术专业招生重点进行两项调整:一是中央部门所属院校非美术类的本科艺术类专业可不编制来源计划,而由学校根据公布的录取原则在全国范围内择优录取;二是省级招办在省级统考结束后,应向高校提供查应信息查询服务,为高校录取提供依据。
11、保送生招生从3个方面加强规范管理。(阅相关规定)。
12、完善特殊类招生信息管理工作。特殊类指保送生、小语种、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阅相关规定)。
13、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允许报考“三校生”类,“三校生”可以报考普高类。
2008年4月10日
2、报教育部备案的政策:“省级三好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明确在内地19种民族考生加10分。
3、新增对4类人员高考舞弊的处罚力度:一是对在高考中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当年高考的各种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考的处理。二是对参加高考的高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考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考的处理。三是对参加高考的高校在校生,取消当年高考的各科成绩,并由其所在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四是对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非应届高中在校生或高校在校生参加考试的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4、高考报名信息采集及确认环节加强管理和监督。出台了“高等学校招生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总共二十六条,七章。
5、“三校生”报考普通高校,考试科目由原来5科:语文、政治、外语、数学、专业课变为考4科,即:语文政治综合、外语、数学、专业课。考试时间由二天半改变为二天。
6、出台了应急预案实施办法。据教育部的要求,省招办制定了《云南省教育统一考试各种偶发事件应急处理参考(暂行)》。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做好了各项应急准备。
7、严格规范高校招生章程的审核及发布。一是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才能发布;二是要在阳光高考平台上传及发布;三是民办院校和高职院校不准用简称模糊、隐瞒办学性质和层次。
8、自主选拔录取改革高校由原来59所增加到68所。此外,从2008年起,允许非应届生报考参加自主选择录取测试。
9、小语种专业单独招生新增6所试点高校,鼓励小语种单独招生的试点高校积极探索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小语种专业录取办法。
10、艺术专业招生重点进行两项调整:一是中央部门所属院校非美术类的本科艺术类专业可不编制来源计划,而由学校根据公布的录取原则在全国范围内择优录取;二是省级招办在省级统考结束后,应向高校提供查应信息查询服务,为高校录取提供依据。
11、保送生招生从3个方面加强规范管理。(阅相关规定)。
12、完善特殊类招生信息管理工作。特殊类指保送生、小语种、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阅相关规定)。
13、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允许报考“三校生”类,“三校生”可以报考普高类。
200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