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6-29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于2012年春季学期启动实施,从201411月起,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天3元提高到4元,学生在校时间全年按200天计算,每生每年可享受800元的膳食补助。

截至20174月底,全州共有228所中小学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其中:小学186所,初中42所,全州营养改善计划已实现全覆盖。共有119357名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其中:小学86843(含特殊教育学校学生85),初中32514人。全州152所中小学校通过学校食堂方式供餐,占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的66.6%76所学校实行企业供餐,占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的33.4%。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各级累计投入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补助资金3.89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58亿元,省级资金7901.48万元,州、市级资金5281.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