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西双版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8-15

对政协西双版纳州十次会议

49号提案的答复

 

李慧忠4委员:

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问题提案》(第49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州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主要领导带头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制定印发《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将建议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细化分解至有关科室。承办科室积极主动与提案者、各会办单位进行会商,对答复内容和细节进行沟通、交换意见,争取达成共识,提高办理满意度。

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积极争取项目或资金支持,建设村校教师周转宿舍,实现教师周转宿舍的周转性和公益性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一是勐阿镇现有公共租赁住房共195套(勐阿镇中学旁75套、勐阿镇政府内30套、勐阿镇幼儿园小区内90套),其中:163套公共租赁住房全部分配,剩余32套临时空置(人员流动)。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勐阿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到乡镇域学校教师住房困难的实际问题,在保障镇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84户后,已优先安排46套公共租赁住房用于保障学校教师周转居住。剩余的33套才用于保障乡镇党政机关、卫生院及其他事业单位住房困难工作人员临时周转。现勐阿镇临时空置的32套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满足住房困难教师周转居住使用。二是目前全州人才公寓共建设完成506套(其中勐海县50套),已分配入住293套(其中勐海县20套),剩余的人才公寓可以为全州高层次人才提供有效的住房保障。三是2023年勐海县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80套,以提供教师住宿使用,现已全部竣工验收,分配租住率达100%2024年西双版纳州计划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608套(其中勐海县113套),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二)关于出台相关政策,明确村校教师住房问题的责任主体,强化当地政府在解决教师经费上的责任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一是按照《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2323号)五保障措施......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作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统筹负责房源筹集、项目审批、质量监管、运营管理等工作的规定,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主体。二是州教育体育局将会同发改、住建等部门,认真做好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等政策资金支持投向领域政策宣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鼓励多方参与投资租赁住房建设,同时督促指导各县市加强本级资金统筹力度加大资金投入。

(三)关于开展农村教师住房补贴,缓解教师压力(按照教师的工作年限、业绩等因素发放住房补贴)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当前,按照国家和省规定,不能以任何名义发放正面清单外的津贴补贴。乡镇教师租住房货币补助没有在津贴补贴的正面清单内,州级部门没有权限制定发放政策。

(四)关于加强舆论宣传,提高社会对农村教师住房问题的关注,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基层教师住房保障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州教育体育局会同发改、住建等部门,持续加强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发挥教育体育系统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优势,多渠道反映农村教师住房问题,继续不断强化部门协同配合,积极做好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等政策资金支持投向领域政策宣传引导,鼓励多方参与投资租赁住房建设,提高社会对农村教师住房问题的关注度,不断改善农村教师住房条件

感谢对全州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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