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6-09

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

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国家助学金、免学费为主,以省政府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中等职业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一、国家助学金

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连片特困地区(勐海县、勐腊县)全部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均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按比例分担。

学校应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指南》随同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中职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助学金

2017年秋季学期起,对在中职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学习期间,除享受其他资助政策外,由省财政再给予每生每年2500元助学金补助

三、国家免学费

2015年秋季学期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学生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免学费资金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四、省政府奖学金

2009年秋季学期起,由省政府出资设立,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学费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