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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方面资助政策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8-14
学前教育方面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主要用于幼儿在园期间的保教费用及伙食费补助,资助面约占全州幼儿园在园幼儿总数的30%。
二、园内资助
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保教费、伙食费补助、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