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资助项目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8-14
是指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资助范围与对象为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资助采取逐年申请方式,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