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双版纳州委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来源 :州委州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10-27

    建州5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州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为提高我州劳动者科学文化素质、培养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各种人才、促进边疆各民族的平等繁荣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也存在着发展后劲不足、人均受教育程度低、教育体制机制不活、人财物综合效益不高等问题。改革与发展的任务仍十分艰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解决我州教育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大力推进我州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步伐,为我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特作如下决定。

      一、教育改革发展的思路和目标

     (一)教育改革发展的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改革发展全局,坚持实施“科教兴州”战略,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加快农村教育发展、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提高教育质量与效益、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以改革教育领导管理体制、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完善教育保障机制为重点,以解决学生上学难、上不起学、不愿意上学,乡镇农村中小学教学内容脱离农村实际需要,高中“瓶颈”制约和职业教育不适应发展需要,人财物综合效益不高等问题为突破口,正确处理好教育发展与改革中的各种关系,继续推进“六项工程”,增强教育服务“三农”功能,促进我州各级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保障。

     (二)全州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是:到2007年,全州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到2010 年,全州“两基”成果得以巩固,“普九”水平有较大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幼儿教育有较大发展,高中阶段入学率不低于40%,3—6岁幼儿学前教育普及率不低于40%;逐步形成具有边疆民族特色、充满生机与活力、较为完善的教育体系,教育总体水平达到全省中等水平。

      二、改革教育领导管理体制,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

    (三)州、市县、乡镇三级党委、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工作的目标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对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的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的述职报告、考核奖惩、责任追究制度,把抓教育工作的情况作为对有关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按照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云南省基础教育分级管理暂行规定》,州、市县、乡镇要继续落实“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州、市县人民政府要简政放权,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搞好提供服务、统筹规划、宏观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乡镇长要亲自动手,关心教育、支持教育;乡镇中心学校校长任职期间,同时担任副乡镇长,既要管理好学校,又协助乡镇长抓好教育,工资福利待遇按原渠道不变。

     (五)州、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运用规划、评估、督导、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等手段进行宏观管理,依法任免和奖惩校长,不干预学校的内部事务。州、市县教育局长是主管本级行政区域教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级党委、政府负责,应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六)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法管理学校,按规定自主办学、自主聘用人员、自主决定内部分配方式。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校长必须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接受学校教职员工及学生与家长的监督。

       三、深化“三制”改革,充分调动校长和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七)为形成“校长能上能下、教师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按照云南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贯彻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意见》,积极稳妥地推进“三制”改革,全面实行校长公选制、教师聘任制、分配绩效制。既要大力推进改革、深化改革,又要正确处理改革的力度与社会承受度的关系,防止出现不愿加大改革力度或不能把握社会承受度这两个片面性。州政府负责制定深化“三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市县政府负责制定深化“三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四、加大整合力度,优化配置教育资源

     (八)按照“以提高办学效益为目标、以集中办学为方向,宜并则并,需增则增”的原则,对现有教育资源要打破界限、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合理布局。

       为突破高中“瓶颈”,加强民族教育,将州民族中学搬迁重建,并扩大招生规模;将州民中原址交给景洪市新建一所初级中学;逐步剥离允景洪中学办初中的职能,扩大高中招生规模,办成优质高级中学,实现名校带动战略。

      各市县、各乡镇要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做好校点规划和调整,逐步实施,先对相邻的中小学进行整合,实行九年一贯制教学;人口不足2万人的乡镇,原则按“一所中学、一所中心小学,一个或几个村委会一所完小”的原则布局校点。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企业剥离学校的接收工作。

       五、巩固成果,继续推进“六项工程”

      (九)在巩固基础教育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认真贯彻<云南省基础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抓好“两基”攻坚工程,边境、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教育发展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信息技术教育工程,骨干学校建设工程和教师素质工程等“六项工程”的建设。

      六、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十)发展职业教育是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必要而有效的手段。按照《职业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职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坚持以市场需求和就业为导向,从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出发,着眼于为我州培养壮大支柱产业、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就业和再就业、解决“三农”问题和新型工业化服务,建立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根据我州经济和教育的发展水平,州里办好一所职业高等技术学院,各市县办好一所职业中等技术学校,同时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初中阶段的职业教育。

     (十一)农村教育是农村小康建设的基础事业,农村教育教学改革必须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紧密联系农村实际,增强办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满足农民群众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农村教育在全力以赴打好“两基”攻坚战的同时,应坚持实行“农科教相结合”和“三教统筹”,按照云南省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的意见》,实施五大工程,即农村综合初中建设工程、重点学校重点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工程、金钥匙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和定点帮扶工程。农村中小学要积极开展以种植、养殖为主要内容的勤工俭学活动,乡镇中心学校应建立生产劳动基地。农村综合初中要改变城市化办学模式,推行“绿色证书”教育。要紧密联系实际对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等各方面进行改革。农村综合初中的评估,要以帮助农村青年在掌握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掌握劳动致富所需的1至2门实用技术作为基本标准。各市县应积极进行试验,今、明两年可先选择1至2个乡镇中学开展试点。

       七、建立教育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教育优先发展

     (十二)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努力增加投入,促进教育加快发展,确保2010年达到全省中等水平。州、市县财政要依照教育法律与政策的规定,确保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均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三个增长”。教育费附加收入全部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学校预算外收入全部返还学校。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严禁拖欠教师工资,严禁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州、市县级审计部门,要加大对教育经费的审计力度,确保教育经费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效益。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规定,继续实行中小学勤工俭学贷款贴息办法。制定贫困生救助办法,确保每个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州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三市县财政每年合计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教育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省立项目配套、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贴息和贫困学生救助基金,教育经费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十三)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教育。在确保办好义务教育、加大政府投入的基础上,将非义务教育逐步推向市场,允许以现有非义务教育资产作为资本,吸引社会力量多元融资投入发展教育。从政策上鼓励社会投资办学。受政府委托招收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政府按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向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学校教室、学生宿舍建设,当地政府给予3年全额贴息。

       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抓紧抓好。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加大对实施科教兴州战略,推进改革与发展的宣传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通力合作,共同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