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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教育局工作职责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10-17
西双版纳州教育局工作职责
一、行政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的教育法规草案。
2、负责对全州教育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为州委、州政府对教育工作的决策提供有关情况和建议。
3、负责州直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学校领导干部选聘,并配合州委组织部、人事局进行考察、讨论、报批、聘用;协调外事接待工作。
4、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掌握并分析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处理好突发性的重大问题。
5、研究提出全州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州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承办中等专业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的报批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6、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州级教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监测全州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归口管理国外、省外对我州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7、指导全州各类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评估工作;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8、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州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10、主管全州教师工作,组织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主管全州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11、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高级中学及职业高中的学籍管理工作。
12、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13、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14、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承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15、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督办事项和交办事项。
二、主要领导职责
(一)局长职责
1、 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
2、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结合本州实际,主持研究制定全州教育发展规划,负责提出任期内全州教育事业发展目标、任务、措施,安排部署各年的教育工作,并组织实施。
3、负责向州政府及上级请示、汇报工作,传达州政府及上级的决定、指示精神。
4、决定和主持召开全局行政会议和教育业务会议。
(二)副局长职责
协助局长工作,抓好分管的工作,完成中心工作任务。
(三)局长助理职责
协助局长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工作。
(四)调研员、助理调研员职责
协助局长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工作。
三、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党政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党政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机关文秘、信访、接待、保密、档案、计生、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草拟全局性的工作计划、总结和综合性文稿;负责督查、督办和教育信息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州属学校做好安全工作;负责协助州征兵办开展征兵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
负责组织制定全州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校舍基本建设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州教育基础信息统计、分析;指导全州教育系统校舍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的工作;负责州级教育经费和教育补助专款预算的编制、分配、管理和全州教育事业费财务决算汇编工作;统筹管理赠援款和外资贷款;负责对国家政策性资金的管理和督促检查,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措施;负责全州教育项目的编制、储备;负责州直属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行,编制州直属学校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等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按财务制度进行有效管理;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事科
负责组织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全州教育系统的职称改革,主管全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做好全州特级教师评选上报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和劳动管理体制的改革;主管局机关与直属学校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州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州直属学校校长、局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考核,以及州直各学校教职工履职考核审核、报送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负责组织局机关、州直属学校的职工年报及编制、工资、专业技术人员等相关统计汇总报表工作;负责州直属学校幼儿园校园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履职和任期届满综合考核工作、负责州直属学校幼儿园校园长招聘工作、负责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
负责统筹管理全州基础教育工作,制定全州基础教育中长期规划,指导推进九年义务教育;负责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国家课程方案的实施;负责指导全州的民族教育;负责指导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创建文明学校、平安学校、和谐校园工作;负责规划指导全州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指导全州各级各类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责推进全州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负责全州中小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州中小学校幼儿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工作;负责基础教育教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指导语言文字推广工作;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负责指导全州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学校绿化、美化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负责统筹管理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负责职业教育中长期规划的制定;负责全州各级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工作;负责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设置的报批;负责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教学改革和师资队伍建设;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工作;负责全州职业技术院校的管理,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全州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全州各级各类职业院校晋级达标工作。负责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初、中等职业教育以及职业证书考试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中小学师资培训工作,拟定中小学师资学历达标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中小学校长的岗位培训和提高培训;负责全州教育方面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项目的协调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教育督导的指导性文件和工作制度;负责对被督导对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作出督导结论,提出奖惩建议或者其他处理建议,向社会发布督导报告;负责对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进行督导;负责对辖区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督导评估;参与组织协调专项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上一级教育督导机构报告和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能进行督导;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招生考试办公室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民教育方面的招生考试政策;组织实施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人招生考试、自学考试、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等国民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和全州教师资格考试、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州内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协助省招办做好全国高校招生录取、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全州高中会考及数据整理上报和全州招生考试的统计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教育研究所
负责对本地区教育方面的问题进行研究,为上级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全州各级各类学校教学的管理和指导;负责指导学校开展教育科研活动;负责对基础教育及各级各类学校进行教材、教法和教学规律的调研、检查和指导;负责全州中小学教材、教辅选用初审、管理、检查;负责收集整理教育教学信息,《西双版纳教育》刊物编辑发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咨询服务;负责统筹规划并指导少数民族的“双语”教学和教材建设;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负责制定全州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实验教学普及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信息技术教育工程项目的实施;制定全州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和信息技术工程的管理规范和制度建设,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检查和指导;承担全州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工程骨干技术人员和教育技术能力骨干教师的培训任务,指导学校开展校本培训;做好西双版纳州教育信息网的技术维护,建立州级远程教育资源中心;负责各种音像教材、教学软件、教学课件的初审、发行和推广使用;负责抓好中小学实验室的建设、配备、管理和使用,推进实验教学普及工作;负责中小学图书馆的规范化管理的检查和指导;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