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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州属公办幼儿园2026年春季学期 托育试点班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4-09
西双版纳州州属公办幼儿园2026年春季学期
托育试点班招生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落实生育支持政策,规范州属幼儿园托育试点班招生管理,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益普惠、就近便利、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招生程序,优化服务供给,切实满足景洪城区2—3岁婴幼儿入托需求,发挥公办园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托幼一体化健康发展。
二、试点园及招生计划
(一)试点园所:西双版纳州允景洪幼儿园、西双版纳州机关幼儿园
(二)招生计划:每园开设托育试点班2个,每班定额20人
三、招生对象与基本条件
年满2周岁—未满3周岁婴幼儿,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正常参加集体照护活动的景洪城区户籍儿童。
四、录取原则与顺序
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优待政策优先录取、足额保障。优待对象录取完毕后,剩余名额面向景洪城区户籍符合年龄幼儿,严格按照年龄从大到小依次录取,录满即止。全程公示信息、规范流程,主动接受家长与社会监督。
五、报名与审核
采取线上预约+现场材料核验方式,由各幼儿园统一发布报名通知,明确报名时间、渠道和需要携带的材料清单。幼儿园负责资格审核、名单公示、录取通知、办理入园手续,按统一流程组织实施。
六、托育服务说明
(一)服务模式:全日制托育服务,每日服务时间参照公办幼儿园作息时间执行。
(二)课程设置。遵循2-3岁婴幼儿生长发育规律,构建“生活照料+游戏启蒙+习惯养成”三位一体课程体系,涵盖生活自理、语言表达、社交互动、感知探索等内容,注重家园共育指导。
(三)收费标准。按《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公办幼儿园托育服务试点园收费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即:托育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托育费1500元/生·月,伙食费18元/生·天),保教费、伙食费等费用按学期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