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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引领绿色低碳出行新时尚
来源 :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10-13
近年来,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办公室工作职能,联合相关部门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作为落实“双碳”政策、促进节能减排、巩固和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成果的重要举措,全州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3年9月底,全州累计新能源汽车保有量9106辆,占机动车保有量总数的3.44%。
一是围绕政策落实,强化责任目标。根据《西双版纳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紧盯充电设施网络体系健全、推广应用方式不断创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域不断扩大的目标,大力推进充电桩、充电站等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新能源汽车购置、落户、运营相关配套优惠政策,并在公务用车领域优先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目前,全州已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便利性极大提高。
二是紧盯重点行业,突出示范引领。通过城市公交、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开展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引领,引导和带动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目前,全州公共出行领域新能源汽车保有量4629辆,占新能源车总量的51%,其中城市公交客车96辆,占公交客车保有量的95%;城市巡游出租车(含网络预约车)4533辆,占城市巡游出租车保有量的89%;货运物流领域95辆,占货运车保有量的1.04%。在市政环卫领域,轻型环卫车辆(3.5吨及以下)累计新能源汽车保有量139辆(含三轮电动车),占环卫车保有量的61%。
三是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服务体系。按照 “车桩相适,适度超前”的原则,积极推进公共停车场、交通枢纽、公交(出租车)场站、新建居民小区、商业中心、医院停车场、旅游景区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了“快慢兼顾、布局合理、运行规范、安全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截至2023年9月底,全州累计建设公用充电桩1275桩(1948枪),累计建桩功率131463千瓦。其中,直流桩456桩(926枪),建桩功率114441千瓦;交流桩819桩(1022枪),建桩功率17022千瓦。目前,全州新能源车与充电枪比为4.63:1。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绿色出行。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舆论宣传引导作用,积极宣传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优势、优惠政策,引导鼓励个人在新增或更新车辆时优先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用实际行动践行绿色低碳理念。目前,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累计4382辆,占全州新能源车总量的48%。(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