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政策解读

来源 :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4-12

近日,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西双版纳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在州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我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得到长足发展。但同时民营经济市场主体不够多、不够活、不够大、不够强,发展层次偏低的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受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影响,民营经济生存和发展的困难挑战明显增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动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充分调研、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州实际起草了《行动方案》。

、主要内容

(一)主要框架。《实施方案》主要由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3个部分组成,包含9大工程、39条具体举措,明确了县(市)、州级有关部门的任务分工,并提出5项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按照助跑跳起摸高要求,明确到2024年,力争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户数达到21.2万户,其中民营企业达到3.3万户,年均增长15%以上,实现倍增计划阶段目标。到2024年,民营经济总量突破470亿元、年均增长8%;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速达到10%、年均增长4.8%;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力争达到64.7%、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到2024年,民间投资占全州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力争达到45.8%以上、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组织实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九大工程39条具体举措。一是通过实施主体培育工程,着力解决民营经济数量不足问题;二是实施培优扶强、数字赋能2个工程,着力解决民营经济质量不优问题;三是实施金融助企、人才引培2个工程,着力解决民营经济经营困难问题;四是实施开放合作、环境优化、权益保护、服务提升4个工程,着力解决民营经济活力不足问题。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支持、强化要素保障、完善统计监测、营造良好氛围5项保障措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特点

(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我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少、规模总量小、发展层次低、企业实力弱、创新乏力等突出问题和融资难、用工难、创新难、要素保障难、市场开拓难、降本增效难等难点、堵点问题,提出应对举措和实现的目标。

(二)注重工作衔接,体现协同性。尽可能体现去年以来委、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包括十四五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市场主体倍增计划、企业培优专项行动、融通发展专项行动、融资便利专项行动、清欠活企专项行动,以及级部门已出台的系列三年行动计划内容。结合目标任务,每项行动都明确责任单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注重创新举措,体现突破性。如探索构建创业个转企小升规培优扶强全生命周期培育体系,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结合辐射中心建设推进开放合作,配合省建立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开展三进市场主体活动,针对民营经济特点推出权益保护工程,以及实化工作落实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