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淘汰落后和推动低端低效产能退出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来源 :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6-30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落后低端低效产能退出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2217号)精神州人民政府出台了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淘汰落后和推动低端低效产能退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于2022525日颁布实施,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淘汰落后和低端低效产能退出、加快存量产能改造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有序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成立了淘汰落后和低端低效产能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落后和低端低效产能本质是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安全生产条件、产品质量合格率不高。落后和低端低效产能的存在,不仅使得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低、竞争力差,而且物耗能耗高、污染排放大,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条件,产品质量无保障,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留下很大隐患。淘汰落后和低端低效产能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要内容,是落实去产能的重要手段,是环境治理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和提高国内、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州工信局联合州发改委11个淘汰落后和推动低端低效产能退出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出台实施方案》,以建材、天然橡胶加工、制糖等行业为重点,完善以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为主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形成多标准、多部门、多渠道协同推进工作格局,建立市场化、法治化淘汰落后产能长效机制。

二、《实施方案的特点

期间,在全州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认真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党的十中全会提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淘汰落后产能原有的一些工作方式方法难以适应。工作中法律手段、经济办法运用不够充分,市场化、法治化退出机制不健全;建材天然橡胶、制糖等行业技术装备落后问题凸显商品混凝土行业产能严重过剩,淘汰整合一批过剩产能和淘汰类电机、变压器势在必行;一些行业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达不到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能,亟需依法依规予以关闭淘汰。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总体要求,《实施方案》在吸收以往工作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核心是落实四法一政策,即落实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法等4部法律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等产业政策关于淘汰落后产能的规定。归纳起来主要有个新特点:一是手段上更加突出依法淘汰。强化法律法规约束,加强节能监察、环保执法、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管等执法检查。强化强制性标准执行,对能耗、环保、安全生产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二是方式上更加突出多标准协同推进。工作方式从期间主要以工艺技术、装备规模为标准组织实施,转向以技术、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多标准协同推进,更多地发挥技术、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标准的约束作用三是监督上更加突出信息公开。不仅要求地方相关执法部门定期公布能耗、环保、质量、安全不达标应限期整改的企业名单,以及经整改后仍不达标、已依法关闭的企业名单,还要求地方工作牵头部门汇总后,在政府网站公告年度落后产能退出企业名单、设备(生产线)和产能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行业上更加突出产能过剩和环境治理重点行业。集中力量抓好建材、天然橡胶加工、制糖等重点行业。同时又兼顾地方实际,各地可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需要,扩大行业范围。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从技术、能耗、环保、质量、安全五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任务要求,具体是: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产能,由地方相关部门根据职责依法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对经整改仍不达标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或直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关停、停业、关闭或取缔。对工艺技术装备不符合有关产业政策规定的产能,由地方有关部门督促企业按要求淘汰。

为抓好任务落实,《实施方案》提出组织实施的具体程序和要求: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发挥好各地现有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重点是发挥好工作牵头部门的职责和相关执法部门的有关职责。二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以建材、天然橡胶加工、制糖等行业为重点,运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加快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主要工作是:坚决出清技术落后产能、依法关停退出能耗不达标产能、依法关闭环保不达标产能、依法关停质量不达标产能。三是推动重点高耗能行业限制类产能退出。我州重点高耗能企业主要是水泥和制糖行业,今后的工作主要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全面摸底排查限制类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及产能,分行业制定限制类产能退出方案。四是改造提升存量产能。对我州现有的水泥、制糖、制胶等企业进行节能降耗、治污减排、提升工艺技术装备水平等方面的技术改造。对国家明确要求进行产能总量控制的水泥熟料行业,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建设能耗低、排放低、工艺技术装备先进的项目,形成淘汰落后与发展先进的良性互动机制。五是政策措施和保障措施。政策措施主要是严格落实价格政策、盘活土地资源、发挥要素资源保障、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强化惩戒约束、畅通举报渠道、强化信息公开等方面举措,并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能职责;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属地责任、强化风险防范、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监督检查等五个方面给予该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进行保驾护航。

四、推动淘汰和推动低端低效产能退出具体举措

淘汰落后和推动低端低效产能退出工作涉及企业职工安置、资产处置、转产转型等多方面问题,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依法依规推进的基础上,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形成有利于落后产能退出的政策环境。

实施方案》提出了差别用电价格土地资源要素资源保障差别化信贷政策惩戒约束、畅通举报渠道、强化信息公开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执行价格政策。对建材、天然橡胶、制糖等行业能耗、电耗达不到强制性标准及淘汰类产能,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等差别化能源资源价格。盘活土地资源。产能退出后的相关土地出让收入,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支付产能退出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支持退出后的工业用地用于转产发展第三产业。三是发挥要素资源保障。产能退出腾退的能耗指标留在当地县(市),支持当地企业转型发展和项目建设。四是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对有效益、有前景,且主动退出低端低效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实施兼并重组的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未按期退出落后产能的企业,严控新增授信,压减存量贷款。五是强化惩戒约束。对未按期完成落后产能退出的企业,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由认定部门依法依规及时将有关信息纳入西双版纳州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信用中国(云南)网站等平台公布。六是畅通举报渠道。建立的淘汰落后产能州级举报平台,集中受理和认真梳理甄别举报信息,对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方面的落后产能,根据工作职责分工,及时移交相关部门,限期核查和处理。七是强化信息公开。州工信局、州发改委、州市场监管局、州应急管理局定期在门户网站公布不达标应限期整改的企业名单,以及经整改仍不达标、应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关闭和依法关闭的企业名单;州生态环境局要定期公布超标排放企业名单,以及超标排放情节严重的企业名单。州工信局在网站公告年度落后产能退出企业名单、设备(生产线)和产能情况。

五、做好淘汰落后产能职工安置工作

淘汰落后和推动低端低效产能退出工作涉及人员安置的问题,需妥善解决,确保社会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将职工安置作为去产能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企业主体作用和社会保障相结合,多措并举做好职工安置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经济结构调整中职工安置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通知》,要求各地做到职工安置去向要明确、资金来源要落实、风险防控预案要完善。尤其是对困难较大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要深入排查实情,制定好职工安置方案和风险处置预案,做到一企一策、一厂一策、一矿一策,切实将促就业保稳定的责任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大双创支持力度,加快培育接续产业,努力增加就业机会。《实施方案》对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安置好职工再次进行部署,提出要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制定好职工安置方案和风险处置预案;落实促进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和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等各项政策,做好社保关系接续和转移,按规定落实好社会保障待遇;加强职业介绍和技能培训,增强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能力。

六、确保落后产能彻底淘汰

实施方案》明确了落后产能的退出标准:按照技术、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依法关停、停业、关闭、取缔的企业,必须使相应产能不再投入生产。按照有关产业政策规定,淘汰相关工艺技术装备,须拆除相应主体设备。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拆除;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生产线),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再恢复生产,同时在级人民政府或省级主管部门网站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并限时拆除。为确保落后产能真正淘汰,不出现死灰复燃,工作中要落实好个责任:一是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应主动按照淘汰落后产能要求关停、拆除或封存主体设备,使其不再具备恢复生产的条件。二是落实地方政府工作责任。地方政府对本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总责,应切实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将工作落实到位,做到落后产能真去真退。三是落实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实施监管,尤其是要切实采取断电、断水等有效措施,防范已淘汰的落后产能重新启用。

 

 

西双版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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