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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来源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6-13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州(市)财政局,各有关金融机构:
按照《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规范2023年度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贴息对象
贴息对象为在省内各银行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优质中小企业。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优质中小企业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进行名单制管理。
二、贴息时间和标准
2023年度贴息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省级财政给予贷款企业2%一年期贴息资金补助,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户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其他企业单户累计不超过600万元。
三、贴息范围和条件
(一)贴息的贷款必须为用于企业经营发展的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银行贷款,不含贴现和转贴现,且实际用途必须符合贷款合同约定。
(二)贷款企业必须与实际使用贷款企业一致,以个人名义(含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贷款利息不予贴息。
(三)不存在贷款逾期或其他违约行为。
四、办理流程
(一)各金融机构提交材料时间。2023年贴息材料分两次提交。2023年10月10日前提交第一批次贴息材料,主要范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9月30日发放的符合贴息政策的贷款;2024年1月10日前提交第二批次贴息材料,主要范围为2023年10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发放的符合贴息政策的贷款。
(二)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交材料时间。2023年10月25日前提交经初审后第一批次贴息材料,2024年1月20日前提交经初审后的第二批次贴息材料。
(三)需提供的材料
1、各金融机构州(市)分支机构按上述时间节点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交盖章的纸质材料。具体包括:贴息资金情况报告、《云南省2023年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放款凭证复印件、承诺书(见附件2)、经企业签章的确认书(附件3)。
2、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初审后,按上述时间节点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交填写完善并加盖公章的《云南省2023年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情况汇总表》,审核情况说明(见附件4),以及各金融机构州(市)分支机构报送的全套材料。
五、贴息资金审核及下达程序
(一)材料初审。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贴息资金的初审工作,重点对贷款企业是否符合本通知中关于贴息对象、贴息时间和标准、贴息范围和条件等要求进行初审。
(二)贴息复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收到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交的贴息材料后,转交各金融机构省级行对贴息对象、贴息时间和标准、贴息范围和条件等要求进行复核。
(三)贴息终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各金融机构省级行复核的结果进行终审,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核:一是贷款主体是否符合名单制管理要求;二是贷款发放是否在规定时限范围内;三是贴息资金计算是否准确无误;四是其他需重点审核的内容。并根据终审结果提出贴息资金安排方案。
(四)资金下达。立足提升效能,按照“免申即享”的原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贴息材料终审结果分别于2023年11月30日前和2024年3月1日前将终审确定的贴息资金安排方案提供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根据贴息资金安排方案,将贴息资金拨付到各州(市)财政局;各州(市)财政局分别于2023年12月20日和2024年3月20日前将贴息资金拨付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分别于2023年12月25日和2024年3月25日前将贴息资金兑付至有关企业。
(五)资金清算。对2023年发放的贷款到期后,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分批次及时组织清算,根据清算结果“多退少补”,退回资金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缴回省级国库。
六、其他要求
(一)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加大政策宣传,积极动员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确保企业尽早享受政策支持。
(二)各有关金融机构应妥善保存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材料。具体包括:《云南省2023年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情况汇总表》、贷款主体营业执照、贷款合同、放款凭证、计息凭证,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贷款真实性、合规性的完整材料,并对贷款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材料完整性负责。
(三)贴息资金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联系人。
附件:1.云南省2023年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情况汇总
表
2.承诺书
3.确认书
4.审核情况说明
联系人及电话: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张潇丹 0871-63565381
省 财 政 厅 戴 萍 0871-63621292
邮箱:52445884@qq.com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
2023年5月31日
附件1:
云南省2023年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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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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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银行信息 |
企业信息 |
贷款信息 |
贴息信息 |
州(市)审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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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名称 |
企业名称 |
所属州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贷款种类 |
贴息分项借据编号或债项编号 |
贴息分项借据金额 |
贴息分项借据余额 |
贷款年利率(%) |
贴息起始日期 |
贴息截止日期(年/月/日) |
贴息天数(天) |
贴息金额 |
贴息账户名称 |
贴息账户开户行名称 |
贴息账户账号 |
州(市)工信部门审核意见(同意/不同意) |
不同意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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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贴息金额=贷款余额*贴息天数*2%/360 2.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户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其他企业单户累计不超过600万元。 |
审核日期: 2023年 月 日 州(市)工信部门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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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承诺书
工业和信息化局:
我单位已按要求提交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相关材料,并且承诺本次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且截至2023年 月 日贷款未逾期、无其他违约行为。若违背上述承诺内容,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处理。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3年 月 日
附件3
确认书
我公司已通过银行宣传知晓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支持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政策,银行已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向我公司发放贷款,并收取利息。未发现银行借此政策收取额外费用情况。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3年 月 日
附件4
审核情况说明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经审核,我州(市)2023年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符合名单制管理要求,贷款发放在规定时限范围内,贴息资金计算准确无误。同时,金融机构和企业分别提供了承诺书和确认书。
特此说明。
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盖章)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