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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联合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1-11
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转发联合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的通知
西工信发〔2015〕65号
各县市发改和工业局、财政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省工信委、省财政厅《关于联合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的通知》(云工信资源〔2015〕234号)转发你们,结合我州实际,相关要求如下。
一、各县市发改和工信局、财政局及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加强领导,相互协作,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不断提高煤炭利用效率,降低煤炭消耗量,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最大程度降低工业领域煤炭利用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影响。
二、督促辖区内煤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一是制定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项目实施计划,2015年10月30日前分别报州工信委和州财政局(纸质和电子版))。二是扎实推进煤炭高效利用行动计划的实施。
三、各县市发改和工信局、财政局及工业园区管委会自2016年起至2020年,每年12月中旬前(纸质和电子版)向州工信委和州财政局上报上一年度(统计数据自上一年12月至本年11月)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云工信资源〔2015〕234号
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