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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5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跨越发展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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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关于申报2015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跨越发展项目的通知
西工信发〔2015〕10号
各县市发改和工信局、财政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5年省级工业跨越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云工信规划〔2015〕21号)转发给你们,相关要求如下:
一、县市发改和工信局、财政局、工业园区管委会按照云工信规划〔2015〕21号文件要求公开组织项目申报,进行实地考察,严格审查申报资料,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提出书面和网上审核意见,对本地区所推荐的项目负责(重点审核项目产业政策合规性、资料完整性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严格审核项目核准(备案)、环境评价和土地审批,对此三要件不全或2015年1季度不能开工建设的项目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项目中,贴息项目不得低于40%。对申请贷款贴息项目进行银行函证,函证文件报州工信委、州财政局(扫描件上传到项目申报系统)。
三、县市发改和工信局、财政局、工业园区管委会按照云财企〔2013〕360号文件要求对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核,并填制《省级财政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材料符合性审核情况表》(附件5),统一汇总,按照项目重大程度排序后于2015年2月26日以前一并以正式文件联文上报州工信委、州财政局。逾期未报送书面材料的项目,作放弃申报处理(纸质材料5份)同时报电子版。
四、申报贷款贴息的项目(贷款贴息项目除给予贴息外、尚可同时安排补助资金),贷款贴息项目贷款合同期限应在半年期以上,不限定贷款的具体起止日期,在项目建设期之内即可。贷款贴息项目申请扶持金额在申报表“申请无偿补助(贴息)金额”一栏、汇总表“扶持额度”中均填写项目总额申请扶持资金,并在汇总表备注中注明“其中贴息金额***万元”。
五、注意申报系统QQ群为“跨越发展302131124”。
附件:云工信规划〔2015〕21号
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2015年2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州工信委规划与创新科李松梅 2133153(办)/15894306548 邮箱:1203534810@qq.com
联系人及电话:州财政局企业科周萍 2147607(办)/13988168839 邮箱:40451356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