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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工信发〔20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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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工作的通知
西工信发〔2015〕3号
景洪市发改和工信局、景洪工业园区管委会:
云南省第十七批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已经省级有关部门按相关程序以予公布认定,其我州两户企业,分别是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金星啤酒有限公司,接文后,做好如下工作。
一、督促企业按照《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要求,做好企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研究试验设施、检测设施、信息化设施)和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包括企业组织结构图、各组织的基本功能)。
二、指导企业收集年度重点创新项目的实施效果和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的自主创新情况。
三、指导企业根据《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年度评价基础工作。
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松梅 2133153(办)/2123179(传),邮箱:120353481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