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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及“十二五”节能目标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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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5年及“十二五”节能目标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
西节能办〔2015〕4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责任单位、重点耗能企业:
为认真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确保完成我州与省人民政府、州、县市人民政府、州直责任单位和重点耗能企业签订的“2015年、“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积极准备省对我州、州对县市人民政府、州直责任单位、重点耗能企业2015年、“十二五”节能工作的全面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2015年州与县市、州直责任单位、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工作任务(汇报材料按西节能〔2015〕40号要求撰写)。
(二)“十二五”期间,县市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列入省千家企业2015年、“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华新红塔水泥(景洪)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勐养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西双版纳英茂糖业有限公司、云南省黎明农工商联合公司糖厂、勐腊县新山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勐腊县勐远大展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勐腊县勐捧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中云勐腊糖业有限公司、景洪江北铁合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景洪华兴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景洪水电厂、云南昆曼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考核办法
(一)听取节能工作汇报。
(二)查阅相关资料档案(档案必须按照西节能办〔2015〕38号(关于做好节能档案管理工作及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的通知要求,逐年汇编成册)。
(三)根据西政办发〔2008〕93号文进行考评等次。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责任单位、有关重点耗能企业要高度重视节能目标考核工作,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负责人抓落实。
(二)各县市节能办要加强对辖区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并负责收集相关总结,确保企业考核工作按时完成。
(三)县市节能办、交通运输局必须按省要求提交《列入省千家企业2015年、“十二五”节能目标考评情况报告》及《企业2015年、“十二五”节能目标自检自查情况报告》。
西双版纳州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江志军2122668(办)、2123179(自传)/13988125307邮箱:1641091481@qq.com)
西双版纳州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16日印发